按理,凡是对葬后亡人的一切悼念活动,都是“白事”的继 续,办阴寿这宗“庆典”,实际上是扩大了的生辰祭活动,并不 应有过多过分的带有庆祝性质的举动。但是,有的地区人家却主 张白事红办——按给在世人祝寿的形式办事。这大体上有如下几 种情况:
(1)原来就属于“老喜丧”
什么叫“老喜丧”?拙著《红白喜事——旧京婚丧礼俗》一 书下卷,变葬礼俗中已作过较为详尽的注解。现简言之,例如: 大家族中的最高长辈,膝下儿孙成群,几世同堂,自己足以称宗 作祖,寿高近百或过百,一生福寿双全,无疾而终(善终)即为 老喜丧。葬前治丧受吊期间,即以“喜事”办理;葬后的阴寿自 然更按“喜事”办理。
(2)属于地区性的风俗差异
俗云“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气 北京附近各郊县与城区 婚丧嫁娶礼俗既有雷同之处,又有迥然不同之处。例如:北京西 南郊东南召、西南召等地,富户死了人讲究搭台唱戏(当然,所 演的剧目与喜寿事的不同,内容多是与悼念有关的,如《双吊 孝》;或与孝子报恩有关的,如《三娘教子》。戏种多为河北梆 子。),来个“白事堂会”。这种形式是历史上形成的,已为当地 乡民们所认同。当然,富户如果给亡亲办阴寿,自然也不外乎是 请戏班演堂会戏,招待前来参加追庆的乡亲,与给在世人办寿的 形式无异。
(3)基于发启人、主办人的认识和主张
例如:老头先亡,老太太仍健在,主持家务。子女们一旦发 起为自己的父亲办阴寿,必请母亲训示如何办理。老太太可能图 个“吉利”,认为居家过日子不能尽办白事,否则就会起到“烧 纸引鬼”的作用。这样,就很可能说:“给我怎么办的,也给你 爹怎么办!”这就不免要按给在世人办寿一样地办喜庆堂会。即 使不办堂会戏,也不会办道场念经、送库,只是举行个宴会。
(4)由于本人生前有遗嘱:忌日(周年)按白事办,设位追 荐;阴寿则按红事办。在地府阴曹做鬼也要过生日,以延冥寿。
以上两种情况,可能受了道教某些“善书”的影响。其特征 是不承认灵魂不灭,而是架构了灵魂逐渐消亡论(或说是灵魂阶 段论)。《玉历至宝钞》谓“人死为鬼,鬼死为聾(音jl),聾死 始无”。故人们认为,有冥寿(阴寿)才有灵魂的存在,才有超 生或转世的可能。如果做鬼之后再死一回,成为“聾”,甚至成 为“聾”之后又死一回,那就连灵魂也不复存在。这样,再有任 何超生、转世的机缘也没有用了。所以,延冥寿与延阳寿一样重 要。延冥寿的本身就具有喜庆的含义,于是一定要按喜事办理。
白事红办型的阴寿,不念经送库。但最后一天晚上却要随着送灯花——送驾(寿星或麻姑神驾)把给被追庆人供在寿堂上的 “红包袱”(内装花红纸钱)一并焚化,表示将请回家过生日的先 人送走?
综合型的冥寿——红白混办
严格地说起来,所有办冥寿的,都是红白混合型的,既有追 庆的“红事”含义;又有悼念的“白事”意义。不过视其红、白 形式的比車,把它划分一下罢了
红白混办,特指给亡亲办冥寿时,既请僧、道办荐亡、祝诞 道场,又办戏曲堂会等文娱演出,招待前来参加追庆的亲友们。 但原则上两者不能相混,即不使“两台干扰”。所以,多是将两 者的日期分开,例如:办三天冥寿。头天家族内部演礼“迎寿”, 次日延请僧、道、番、尼、居士(用其一班或数班均有之)诵经 礼忏一永日。晚间送库后,施放“舍施功德吉祥焰口” 一堂。第 三天正日子则办戏曲堂会,酬谢招待亲友们,最后以送灯花一一 送神(寿星或麻姑)驾来结束庆典。如果只办一天,道场与堂会 戏曲演出就要分院进行,势必正院僧、道设坛诵经作法,而跨院 却说书、唱大鼓,甚至来场河北梆子等小戏。
红白混办的冥寿还可能出现许多新点子,例如:有的家主与 民间香会(今称“花会”)成员素有交往,或者家庭成员中就有 香会里的成员。届时,必有一两档子,甚至好几档子香会来给 “助兴”。但这可不是像应酬白事那样只出“文场”(给表演者伴 奏的乐队),而是文场、武场一齐出动,而且是彩扮,与进香朝 顶无异。什么高跷、旱秧歌、五虎少林棍、太狮、少狮一齐而 ?o白天在院里、院外或附近广场进行表演;晚上,道场圆满送 圣一~ 库时,由高跷秧歌的成员折跷抬着一楼二库、四杠箱和其他冥活(如金山、银山、尺头桌子、四季花盆等),走在最前 边,后边跟着几档子彩扮的会档儿,边走边表演。文场猛敲猛 打,而是以“神耳”——大鞭子抽锣开道。十分喧闹。中间是 前来出份子的亲友们,有的挑着黄钱、元宝、千张等敬神钱粮, 有的捧着灯花儿,追庆子、追庆孙等家眷则分别捧着圣驾(指贴 着寿星马、麻姑马的纸龛)、黄表、红包袱。最后才是身披绣花 偏衫,敲打着法器的僧众步送。这乃是典型的怯打怯闹的事大多出现于郊区乡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