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网欢迎您!!!

网站收藏健康资讯网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妈妈写给8岁儿子的信,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剖析(四)

写在前面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关键是强化监督追责。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就是要对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等环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公职人员,以及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引发信访事项的公职人员进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为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并进行解读剖析,以期能够为追责问责工作实践提供借鉴。本期,我们剖析点评第四类典型案例,因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人、揭发人的人员或者单位,造成严重后果而受到追责问责的情形。

2023年10月,H县G乡G村村民谢某某通过本市数字“阳光信访”业务办理平台,反映违规用良田建造猪场,污染环境和毁坏耕地等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诉求部分属实。该养猪场系G乡所辖居委会干部赖某某所有,在调查核实信访事项时,G乡综治信访办干部李某某未遵守保密有关规定,将从业务平台导出的信访举报材料转给了赖某某,发生赖某某将举报材料公之于众,并公然谩骂威胁信访人的情况,致使信访人通过网上信访向国家、省两级多次举报。为此,H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机制,对李某某身为机关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发给被检举、揭发人员或者单位的行为给予诫勉处理,并对赖某某身为党员干部,违反群众纪律,打击报复信访人的行为给予诫勉处理。

妈妈写给8岁儿子的信

这个案例反映的信访信息失密问题,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信访活动中,信访人的个人信息应当受到保护。信访权的行使,有的与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有关,有的是为了维护信访人的个人权益或者公共利益提出的。保护信访人的个人信息,其目的是为信访人行使权利提供更为安全的环境,解除信访人的后顾之忧。为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信访人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的人员或者单位,保障人民群众的信访权不受侵害。

四期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剖析就要告一段落了。我们编辑整理这些典型案例,旨在让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使信访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从而更好地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今后,我们将及时梳理各地区各部门的追责问责情况,不定期进行更新。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

(四)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六条

有关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待信访人态度恶劣、作风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二)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三)对规模性集体访、负面舆情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

(四)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未依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五)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六)打击报复信访人;

(七)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自发贡献或转载于互联网,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024tuiguang@g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合作:2024tuigu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