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此词条收录于01/17,仅供参考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对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从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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