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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典诗词的演讲稿,26班诗词演讲稿(4篇)

26班诗词演讲演讲稿

本篇推文接续上篇,共十六篇演讲稿。

其他有演讲稿电子版的同学可以发送到我这里!

胡卉:《访戴天山道士不遇》

大家好!今天为大家讲的是李白《访戴天山道士不遇》,首先是因为看到一个文案“树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知道的这首诗。

下面大家先来读一下:

《访戴天山道士不遇》

李白

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露浓。

(露浓 一作:雨浓)

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

野竹分青霭,飞泉挂碧峰。

无人知所去,愁倚两三松。

译文

隐隐的犬吠声夹杂在淙淙的流水声中,桃花繁盛带着点点露水。

树林深处,野鹿时隐时现,正午时来到溪边却听不见山寺的钟声。

绿色的野竹划破了青色的云气,飞瀑高挂在碧绿的山峰。

没有人知道道士的去向,只好依靠几棵古松,排遣愁思。

注释

戴天山:在四川江油市北五十里,青年时期的李白曾经在此山中的大明寺读书。

不遇:没有遇到

吠:狗叫。

带露浓:挂满了露珠。

树深:树丛深处。

青霭:青色的云气。

倚:靠。▲

读罢诗题,我们知道这是一首记事诗,即李白去“戴天山”这个地方“拜访”一位“道士”,结果居然没遇到。

1.前四句是写诗人拜访道士途中听耳闻目睹。2.写道士处所的近景,3.写诗人等待道士回来,倚靠遍了道士门前的两三棵松树,而道士仍然未回。

一是,时间轴。李白从大清早就出发,一直走到傍晚,才到达道观,但是居然还没遇到;

二是,空间轴。李白从山下出发,一直走到山顶。

三是,一个静字。全诗极写戴天山的宁静致远,也流露初李白和修道之人内心的宁静

表现的角度:

先写所闻:犬吠,水声。后写所见:桃花带露(再细心玩味,穿行于盛开的桃花林中,必然嗅到花香芬芳,那么,准确来说是写了听觉,视觉,嗅觉的感受了)。所闻所见,这摄取的角度,暗中也交代了时间顺序,由晨光来露到旭日初生。

表现的手法:

动、静相衬,写出了山乡的宁静和山林的寂僻。"犬吠水声中”是天亮之前的耳中所闻,这时除了朦胧的路影之外:对环境的其余感受只能依靠听觉了。有农村生活体会的人大都知道,乡间夜晚最常听到的是狗叫声,这里是山村,当然也少不了山泉溪流之声,水声潺潺,间杂着时有时无,时远时近的狗叫声,写出了山乡黎明特有的宁静,明明有声,为什么还说写出了山乡黎明的宁静呢?这是用动的字面写出静的境界,是寓静于动,以动衬静。在文字艺术上不少作家都善于运用这一“相反相成”的手法。

这两句是全诗的精绝之笔,诗意是:树林幽深浓密,时而能碰到野鹿出没;正午时分,只有溪水流动,听不到敲钟的声音。细细想象这个画面,身临其境地感受李白的眼睛所见,才可知这两句是极力突出山中的幽静的。

野鹿喜静,能见其时而出没,说明人迹罕至;溪流声小,却清晰可闻,说明山间极其安静。按理说,正午是道院该打钟的时间,但李白没有听到,说明道院无人看守,暗示了“不遇”的结局。这两句不仅体现出诗意,更是禅意,更是一种超然的境界,比“海蓝时见鲸”有韵味多了。

访”的第三程:“野竹分青霭,飞泉挂碧峰。”

从清晨入山,到正午不闻钟,至此李白终于到达山顶的道院,看到了高山深涧、危峰兀立:野竹分裂云雾直入青天,飞泉瀑布悬在山峰之上。这是一个纯自然生长、不经人工修饰的净土,体现了道士的淡泊与高洁,也体现了李白洒脱的情怀。

甄海生:《杂诗十二首》其一

杂诗十二首?其一

[ 魏晋 ] 陶渊明

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

分散逐风转,此已非常身。

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

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人生无根蒂”四句意本《古诗十九首》之“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飘尘”,感叹人生之无常。蒂,即花果与枝茎相连接的部分。人生在世即如无根之木、无蒂之花,没有着落,没有根柢,又好比是大路上随风飘转的尘土。由于命运变幻莫测,人生飘泊不定,种种遭遇和变故不断地改变着人,每一个人都已不再是最初的自我了。

这四句诗,语虽寻常,却寓奇崛,将人生比作无根之木、无蒂之花,是为一喻,再比作陌上尘,又是一喻,比中之比,象外之象,直把诗人深刻的人生体验写了出来,透露出至为沉痛的悲怆。

陶渊明虽然“少无适俗韵”,怀有“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的宏大抱负,但他生值晋宋易代前后,政治黑暗,战乱频仍,国无宁日,民不聊生。迫于生计,他几度出仕,几度退隐,生活在矛盾痛苦之中,终于在四十一岁时辞职归田,不再出仕。如此世态,如此经历,使他对人生感到渺茫,不可把握。虽然在他的隐逸诗文中,读者可以感受到他的旷达超然之志,平和冲淡之情,但在他的内心深处,蕴藏着的是一种理想破灭的失落,一种人生如幻的绝望。

“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承前而来,既然每个人都已不是最初的自我,那又何必在乎骨肉之亲、血缘之情呢。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都应该成为兄弟。这一层意思出自《论语》:“子夏曰:‘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这也是陶渊明在战乱年代对和平、泛爱的一种理想渴求。

“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阅历的丰富往往使人对人生的悲剧性有更深刻的认识,年龄的增长常常使人更难以寻得生活中的欢乐和激动,处于政治黑暗时期的陶渊明更是如此,这在他的诗中表露得非常明确:“荏苒岁月颓,此心稍已去。值欢无复娱,每每多忧虑。”(《杂诗》其五)但他毕竟没有完全放弃美好的人生理想,他转向官场宦海之外的自然去寻求美,转向仕途荣利之外的村居生活去寻求精神上的欢乐,这种欢乐平淡冲和、明净淳朴。“斗酒聚比邻”正是这种陶渊明式的欢乐的写照,在陶渊明的诗中时有这种场景的描述,如:“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

“盛年不重来”四句常被人们引用来勉励年轻人要抓紧时机,珍惜光阴,努力学习,奋发上进。在今天,一般读者若对此四句诗作此理解,也未尝不可。但陶渊明的本意却与此大相径庭,是鼓励人们要及时行乐。既然生命是这么短促,人生是这么不可把握,社会是这么黑暗,欢乐是这么不易寻得,那么,对生活中偶尔还能寻得的一点点欢乐,不要错过,要及时抓住它,尽情享受。

张轩:《将进酒》

将进酒?琉璃钟

[ 唐 ] 李贺

琉璃钟,琥珀浓,小槽酒滴真珠红。

烹龙炮凤玉脂泣,罗屏绣幕围香风。

吹龙笛,击鼍鼓。皓齿歌,细腰舞。

况是青春日将暮,桃花乱落如红雨。

劝君终日酩酊醉,酒不到刘伶坟上土。

①琉璃钟:形容酒杯之名贵。

②琥珀:琥珀颜色一般为黄红色,透明到半透明。这里借喻酒色透明香醇。

③真珠红:真珠即珍珠,这里借喻酒色。

④烹龙炮凤:指厨肴珍异。

译文

明净的琉璃杯中,斟满琥珀色的美酒,淅淅沥沥槽床滴,浓红恰似火齐珠。经过烹、炮的马肉(龙)和雄雉(凤)拿到口中吃的时候,还能听到油脂被烧烤时的油爆声,像是在哭泣。

罗帏之中,除了食品与酒的香气外,笛声悠扬如龙吟,敲起皮鼓响咚咚。轻歌软舞。

宴饮的时间是一个春天的黄昏,他们已欢乐终日了,他们饮掉了青春,桃花被鼓声震散了,被舞袖拂乱了,落如红雨,我奉劝你们要像他们那样,终日喝个酩酊大醉吧,酒鬼刘伶坟上已经无酒可洒了!

简单分析这首诗,从前八句不难看出,这是一场色彩斑斓,有声有色的筵宴。酒肉鲜美,歌繁舞急,既让读者目不暇视,又让读者耳不暇接。物象之间没有过多的动词衔接,既增大了物象之间的密度,又活跃了读者的联想,是我们身临其境,在此之中主动填补物象之间的空白。

最后四句是酒宴进行的原因。”况是青春日将暮,桃花乱落如红雨。“青春如同春光般美好,又如同春光般易逝。人们伸手挽留残春,却只剩下空荡荡的枝头与指尖的残红。时间流逝,琼浆玉脂也变得苦涩。于是诗人遂道,不如终日酩酊大醉,死后就不能再喝了。

但是狂呼痛饮固然痛快,酒闲人寂后只剩下深沉的孤独与空虚。酒席上的一切欢愉在人散后就会逝去,美好岁月流逝后也无法挽回,留下的只有空虚,这是人生在世的一大苦闷。但死后也就体会不到人生的乐趣,也是可悲的。

对于这对矛盾,诗人黄庭坚在”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中寄托出希望。即使眼下生活困顿,因为有旧时以酒会友之欢,也就有了未来故人重逢的期待。

那为什么李贺要选择”终日酩酊醉“呢?在李贺生活的时代,也就是安史之乱时,黑暗不公的社会现状令李贺倍感愤激与压抑。前有同学说过李贺因避父讳不能参加进士科考试,但其实在此时有人帮过他,这人便是韩愈。韩愈爱惜这个才华横溢、勤勉努力的才子,曾帮他去官府找官员理论,然后恢复了举人资格。但在他去长安参加会试后,虽名列前茅,他又被举报,最后不仅失去成绩,连举人资格也没有了。

前是”雍州二月梅池春,御水鵁鶄暖白苹。试问酒旗歌板地,今朝谁是拗花人。“的畅达,后又写下”长安夜半秋,风前几人老“的苦闷。青年时的遭遇让李贺深陷忧愤,任奉礼郎期间李贺又见到社会太多的黑暗面。李贺27岁便辞官回家,同年12月病逝家中。李贺一声虽短,但其经历坎坷我不能仔细叙述,大家可以去了解。

最后再看”劝君终日酩酊醉“,此时并不是诗人自身的消极之语,其实是一句反语,是对时下社会的斥责。只有了解李贺一生后,才能够理解这首歌的情感。反观李贺暮年所作诗,也是一生坎坷与复杂情感在笔下凝结的成果。正如《苦昼短》中的:”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

吴昊:《送魏大从军》

送魏大从军

陈子昂〔唐代〕

匈奴犹未灭,魏绛复从戎。

怅别三河道,言追六郡雄。

雁山横代北,狐塞接云中。

勿使燕然上,惟留汉将功。

作为唐代革新运动的启蒙者,陈子昂一直强调汉魏风骨。此诗不落一般送别诗缠绵于儿女情长、凄苦悲切的窠臼,一扫同类题材的悲切之风,从大处着眼,激励出征者立功沙场,并抒发了作者的慷慨壮志,很能代表陈子昂的文学主张。

首二句“匈奴犹未灭,魏绛复从戎”,读来令人震撼,借此可以清楚地意识到边境上军情的紧急,也可以感觉到诗人激烈跳动的脉搏。首句暗用汉代威镇敌胆的骠骑将军霍去病“匈奴未灭,无以家为”的典故,抒发了以天下为己任的豪情。此处“匈奴”二字,是以汉代唐,借指当时进犯边境的少数民族统治集团。诗人又把春秋时曾以和戎政策消除了晋国边患的魏绛比作魏大,变“和戎”为“从戎”,典故活用,鲜明地表示出诗人对这次战争的看法,并希望友人像“多功”的魏绛一样杀敌建功,同时也从侧面说明,魏大从戎,是御边保国的壮举。

三四两句中,“三河道”点出送别的地点。《史记?货殖列传》说:“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此处概指在都城长安送客的地方。两句的旨意是:与友人分别于繁华皇都,彼此心里总不免有些怅惘;但为国效力,责无旁贷,两人执手相约:要像汉代名将、号称六郡雄杰的赵充国那样去驰骋沙场,杀敌立功。此二句虽有惆怅之感,而气概却是十分雄壮的。

“雁山横代北,狐塞接云中。”这两句是写魏大从军所往之地。一个“横”字,写出雁门山地理位置之重要,它横亘在代州北面;一个“接”字,既逼真地描绘出飞狐塞的险峻,又点明飞狐塞是遥接云中郡,连成一片的。它们组成了中原地区(三河道)的天然屏障。此处的景物并不在眼前,而是在诗人的想象之中,它可以是实写,也可以是虚写。地理位置的重要,山隘的险峻,暗示魏大此行责任之重大。这就为结句作了铺垫。

因此,“勿使燕然上,惟留汉将功”二句作结,便如瓜熟蒂落,极其自然。此处运用的典故,说的是东汉时的车骑将军窦宪,他曾经以卓越的战功,大破匈奴北单于,又乘胜追击,登上燕然山(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杭爱山),刻石纪功而还。作者又一次激励友人希望他扬名塞外,不要使燕然山上只留汉将功绩,也要有大唐将士的赫赫战功。这在语意上,又和开头二句遥相呼应。

全诗一气呵成,充满了奋发向上的精神,表现出诗人“感时思报国,拔剑起蒿莱”(《感遇?本为贵公子》)的思想情操。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令人读来如闻战鼓,有气壮山河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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