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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取的重要性,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赤壁市人民法院

致广大业主的公开信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安居是乐业之本,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城市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物业服务管理也逐步成为事关群众幸福感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大民生”。

随之而来,小区住户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也成为基层群众性纠纷的重要源头之一。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引导广大业主形成友好协商、理性维权的法律意识,赤壁法院特制作此封公开信,请业主朋友们仔细阅读,主动预防风险,积极、正确地行使权利,全面、及时地履行义务。

(赤壁法院干警在小区张贴“公开信”)

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义务是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生活中,许多业主并不清楚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能边界,抱着“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找物业”的固有观念,人为“扩大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范围,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殊不知,已经走入了法律上的误区,使您在诉讼活动中处于不利地位。

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院现主要采取诉前调解、诉前保全、小额诉讼(单户金额不超过5万元以下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指导物调委调解等方式进行处理。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生效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若负有付款义务的业主,仍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方式,今后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和子女就业等)。

现在,赤壁法院来告知您正确的维权方式:

业主如何正确维权?

(一)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如房屋漏水、墙体开裂等)拒交物业费

正确维权方式: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并不是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在交房前发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整改,因整改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房,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

交房之后处在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开发商拒绝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修复并向开发商主张因质量问题及修复费用等相关费用造成的损失;

已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向房管部门提出维修基金使用申请,并交其选定的主体进行维修。

(二)以购房后未装修、未入住从而未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

正确维权方式: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所以在购买房屋以后,不管住与不住,都应该交纳物业费,这一点不容置疑。

关于房屋空置的认定及物业费交纳比例,一般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约定,如无有约定,则根据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三)以未在物业服务合同上签字、非物业合同当事人为由拒交物业费

正确维权方式: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开发商选聘物业公司并依法与之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以其他业主违章搭建影响自身或影响小区环境为由拒交物业费

正确维权方式:邻居违章搭建不是拒交物业费的法定事由。物业服务企业没有行政权力,在遇到违章搭建时,可以对业主进行规劝、制止,报告业委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但不能擅自拆除违建。

遇到违章搭建,权益受到直接侵害的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以第三人侵权(家中被盗、邻居房屋渗水等)为由拒交物业费

正确维权方式:第三人侵权对业主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主体应为侵权人,而非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安保服务,仅指物业管理企业为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物业使用安全而实施的必要的正常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

家中被盗,业主应当及时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邻居房屋渗水导致损失,物业服务企业不负有维修义务,房屋遭受的损失应当向邻居主张赔偿。

此外,以房屋已经出租或出借应由房屋实际居住人缴纳为由拒交物业费、低楼层业主以无需使用电梯为由拒交电梯电费及维护费等公摊费用、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认为无合同约定为由拒交物业费等抗辩理由,通常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美好家园共同创建!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行为,不仅会造成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经费不足,无法维持正常的服务管理,损害其他正常交费业主的利益,还会激化矛盾,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建议业主在遇到问题时,不宜采取长时间拒交物业费的消极方式进行对抗。

若您遇到上述误区中列举的问题,请按照赤壁法院提示的正确打开方式维护权利。

若您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不满意,应通过正常途径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协商解决;也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加以解决;还可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通过业主大会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小区居住环境是每位业主的共同心愿,实现这一愿望离不开规范的物业服务,而按时交纳物业费是确保物业服务的前提和基础。

在此呼吁广大业主理性维权,呼吁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来源:赤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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