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和小芳办了酒席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一起生活,不久喜得千金,大林父母向女方支付彩礼十万元。6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和闹分手,大林想要回彩礼。这笔彩礼需要返还吗?
——无需返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该条规定只是针对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彩礼是否返还的原则性规定。实务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本案中,二人共同生活六年之久,且育有一女,构建了长期稳定的家庭关系,以未办证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有失公允。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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