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经常见到学生跳楼自杀、家属悲痛万分并发出质疑的新闻,情况大多相似,家长称“学校清理现场、隐藏真相,警方直接就以自杀草草结案了,想要真相却无处得知”,仔细看完各方描述后,不可否认有些确实是学生存在较明显的心理问题所致,家长一时难以接受,但也有另一些案例让人觉得疑点颇多。
想请教一下刑警、痕检、法医等朋友,公安机关在处理这类坠楼事件时,通常有无一个规范清晰的流程,还是只需凭民警直觉判断做出定性,亦或是一般都定为自杀?
警察在处理这类事件的时候,会不会因“学校声誉”等外部干扰或多方干预,哪怕是他杀也只能定为自杀?假如没有一个规范的流程,没有严格依照证据链说话,那确实生活也太没安全感了叭。
答:
首先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人命关天,公安机关不会受到学校声誉等外部干扰的。这类的案件我们处理过一些,可以简单地给你介绍一下我们的工作流程及其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般接到报案以后,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包括法医与痕检)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经过简单的了解情况以后,法医与痕检人员会对案发的现场进行勘验与拍照录像固定,重点是要勘查坠楼的地方,看足迹,看有没有搏斗痕迹,来推断坠楼的情形。
法医还会在合适的地方对尸表进行详细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有没有与高坠伤不相符的损伤。侦查人员会找知情人了解情况,调取监控资料等工作。等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作都进行到了一定的程度,会召开案情分析会。
如果可能是他杀那就按照命案继续工作,法医会解剖尸体,侦查人员也会继续工作,那是命案的情况。
如果认为不是命案,对于这样的,就要与家属通报情况,向家属介绍案情,同时听取家属的意见,对于家属提出来的问题进行解释,需要继续调查的会继续调查,对于尸体,在征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解剖检验,如果家属不同意,一般也是建议先冷冻保存尸体。
有时候这种与家属的见面通报情况要进行好多次,最后如果家属认可了结果,会与学校谈赔偿的问题,如果不认可,会进一步解剖尸体,确定具体的死因,确定案件性质。
其实如果是他杀,这样的情况简单,公安机关全力破案就行了。麻烦的就是自杀的这种,一是家属一时接受不了,会对公安机关提出很多达不到的要求。
等冷静下来了,接受了现实,就是要给学校谈赔偿的事情了,如果能顺利谈好,事情也就解决了,就怕谈不好的,家属常会做出一些过激的举动,比如去学校门口,去政府门口静坐,打横幅,这时不仅要维稳,政府会反复要案件情况。
这时候的公安机关就像是夹在了家属和政府之间,两头受气。不过情事总是要解决,有时候一时解决不了的,经过多次协商也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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