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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的思想核心,概念解读 | 孟子的“仁政”思想?!

孟子的思想核心

▲峄山神韵(包辰初,96cm?179.5cm,2007年)

以德服人,通过争取人心归附的办法来夺取和治理天下是“仁政”的中心内容。这是孟子针对战国时期各国统治者对百姓征敛无度、严苛刑罚的“虐政”而提出的。孟子强调人人都有不忍心看到别人遭受痛苦的“仁心”,主张统治者把这种“仁心”应用于治理国家,这就是仁政。“仁政”学说作为孟子思想的核心,是对孔子“仁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众所周知,孔子的“仁学”是一种内涵极广的伦理道德观念,其最基本的内核是“仁者,爱人”,是一种“爱有等差”的人际关系秩序。孟子从孔子的“仁学”出发,将它扩充发展为包括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施政纲领,也就是“仁政”。在政治上,孟子主张“民贵君轻”“与民同乐”,强调“王霸之辨”“急亲贤”“省刑罚”。其一,“民贵君轻”主要强调“民”是政治的基础,天子只有得到百姓的拥护,才能保证政治的稳固。如果国君无道,危及国家的存在,那么就该换掉国君,即使是君位权力传承,也要“丘民”接受才行。从三皇五帝到夏商周,对待百姓残暴的君主,无疑不是被百姓抛弃,以致身死国灭(如夏桀、商纣),而商汤、周文王施行仁政,爱惜百姓,“汤德至矣,及禽兽”“文王视民如伤”,因而得到百姓支持而坐拥天下。这就是说,孟子强调对于百姓必须施行“仁政”“与民同乐”,才能得到百姓的拥护;而对于不行“仁政”的暴君,可以更换、流放,甚至可以诛杀。其二,“与民同乐”是基于君民人格对等,强调国君如果要使百姓敬爱自己,归服自己,必先爱民,以致忧民之忧,乐民之乐。孟子认为从圣人到民都是同类,人人在“类”的面前一律平等,“圣人与民,亦类也”。这就是从本质上论证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正是基于此种观点,孟子反对国君滥用权力,强调予以适当限制。这种人人平等的基调也使国君与臣民关系成为相互的,而不是单方面的,“君之视民为手足,则臣视君为心腹;君之视臣为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其三,所谓“王霸之辨”,其实是“德力之辨”。孟子倡导的“仁政”是德政、王道,与其相反的就是力政、霸道。战国时期,各国都追求“富国强兵”“战胜弱敌”“天下方务于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而孟子针对这种时局,提出“述唐虞、三代之德”,主张“以德服人”的王道,而不是这种以武力使人服从的霸道——这种服从被孟子认为不是出自真心,而是基于力量不够反抗罢了。这就是说,“仁政”“德治”可以达到“从西到东,从南到北,(百姓)无不心悦诚服”的“王天下”的政治目的,也就是要用“以德服人”的方式结束战国动乱,统一中国。其四,“急亲贤”强调在必要时可以打破尊卑亲疏的界限,对贤才破格录用。对于贤德而有才能的专业人才,国君必须充分依赖,发挥其特长,以便治理好国家。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部分民众开放了政权,这与孔子提出的具有浓重的“亲亲”色彩的“近不失亲”“远不失举”的观点是有所不同的。这就是说,孟子强调“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其中,显然,在孟子看来,“俊杰”是指“以仁存心、以礼存心”的贤人。

▼天魂(况达,60cm?60cm,1993年)

孟子的思想核心

其五,“省刑罚”主要是针对战国时期各国制定的严刑酷法而提出的。法、术、势相统一的“法治”思想认为“重刑”是治理国家和消灭犯罪的最佳方式,“以刑去刑,以杀去杀”;也强调对轻罪实行“重刑”符合百姓的畏惧心理和利害原则,“民不以小利加大罪,故奸必止者也”。当时刑罚如车裂、腰斩等都十分残酷。因此,孟子提出“省刑罚”“不嗜杀人”“罪人不孥”的主张,也就是强调减少刑罚法条规定,减轻刑罚危害程度;要求慎重对待死刑,不能依靠杀人来维持统治,并反对株连,处置犯罪之人时不能连累妻室儿女。在社会经济上,孟子强调“制民恒产”,提出“劳心”“劳力”的社会分工观点。所谓“制民恒产”,是指为百姓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这也是实行“仁政”的入手之处。一是强调给百姓以足够的维持生产生活的基本生产资料,使百姓能够自觉地依附在土地上。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才会在此基础之上产生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这就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二是在满足百姓维持生产生活的基本生产资料的基础之上实行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以一家一户小农生产为基础的“井田”型的土地制度、具有“社会保障”特征的养老政策(“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渔业政策(开放湖泊河塘,“泽梁无禁”,任人捕捞,同时制定禁渔措施,如不得用密网捕鱼)、林业政策(强调按照时令砍伐,而不是任意无节制)。三是主张发展流通型商业经济和商业生产,这也是“制民恒产”的重要内容。当时法家认为发展商业生产势必会影响和妨碍农业生产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抑商”政策,从而达到逼迫百姓弃商归农的政治目的。针对此种现状,孟子认为商品只有在流通交换中才能实现其商品价值,要求政府在市场上为商人提供存放货物的地方,而不收取商品税,按规定的价格收购滞销的商品,使之不致长期积压;所有的关卡都不抽税,只负责纠察。但是,针对那种欺行霸市的奸商行为,则必须征之关税。在孟子看来,仅仅是“制民恒产”还不足以实现顺利推行王道仁政,还需要“取民有制”,也就是反对横征暴敛,滥用民力,主张省刑罚,薄赋税。所谓“薄赋税”,是指实行“什一税”制度,也就是“十取一”税率的法度标准。孟子建议郊野推行“九分抽一”的助法,城市实行“十分抽一”的贡法。这也就是要求把握国家行政经费开支与百姓生产生活状况之间的平衡,即要节制、合理、适度,也就是既不能抽取过多而影响百姓,也不能抽取过少而难以维持国家管理。孟子还指出,赋税方式一般有三种:征收布帛、征收谷米及征收劳役。贤德君主一般只用其中一种;如果同时用两种,那么百姓就会有冻馁之虞;如果同时三种都用,即使父子之亲也难以相顾惜。“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孟子针对当时农家代表许行、陈相等人“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飨而治”的观点而提出的关于社会分工的主张。孟子认为许行等人的仅仅依靠自己的劳动成果仍然不能生活,必须用粟去换取“釜甑”来做饭,也就是必须通过交换各自需要的产品,才能生活下去。所谓“劳心者”,主要是指忧国忧民的圣人及具有社会管理才能的执政者,而“劳力者”则是指以农业劳作为主的广大百姓。这种分工与现代把劳动划分为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一样,都表明了人类社会分工的必然性。但是,孟子将经济上的社会分工延伸到政治上的社会等级制度,也就是从社会分工的必要性论证社会等级制度的合理性,以维护社会等级制度,这是“劳心”“劳力”社会分工观点的局限性。

▼孟轲论道图(李乃宙,68.8cm?68.8cm,2006年)

孟子的思想核心

在哲学方面,孟子提出“性善论”。所谓“性善论”,是一种人性皆善的理论,包括仁(恻隐之心)、义(羞恶之心)、礼(恭敬之心)、智(是非之心)四端(即“四心”),这是“非由外铄我也,我固之有也”。这也就是不必向外界寻求“性善”,因为“四心”是发自于人的本性。但是,四端也常常会被蒙蔽,因而要时常自省,且寡欲(合理满足生理本能之欲,而对其加以节制),以保持本心不被蒙蔽。事实上,所谓“性善”不仅是指人的本性是善的,也是指人人皆有向善的内在能动的主体性,也就是人人都有内在必然地具有向善的能力。既然是人性本善,为什么会有恶?孟子认为一是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二是人自身是否有向善的主观愿望。如果受到外部环境和经济状况恶化的影响,一般来讲,百姓即放弃人固有的善心,而不会运用心的作用(“思”),以致失去本心为“不善”。因此,要求国君“制民恒产”,保障百姓基本的生产生活。“性善论”是从正面直接规劝人们从善去恶,阐发人人心中均有仁、义、礼、智四端,扩而充之,不断发展,就可以成为“善人”。孟子在君臣父子“大伦”的基础上,从“性善论”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人伦”的概念,也就是强调它也是人的本性(性善),这是人与禽兽区别的本质特征,说明了人之所以成为人和人的价值所在。由“人性善”之所以可以为“仁政”,主要是由于统治者也有人人皆有的“恻隐之心”的“仁心”本性,如果国君能把四端扩充,“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在教育上,孟子主张“性善论”是教育的思想基础,而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明人伦”。对于人人皆有“四端”之善,但是如果不能扩充发展,那么这些“端绪”就会随时泯灭,“可使为不善也”。反过来,如果扩而充之,人人皆可以为尧舜。对于统治者而言,如前文所述,“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而对于百姓而言,“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事实上,“人性之善”与生俱来的观点,为孟子教育思想的可能性奠定了基础,而人性“可使为不善”为其教育思想的必要性奠定了基础,也就是强调通过教育的途径扩充先天具有的“善端”。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明人伦”,也就是教会人懂得伦理关系(“教以人伦”),强调在上位的人明白了伦理关系,百姓在下自然就会相亲相爱。显然,这种“明人伦”的教育目的主要是为政治服务。如果只知满足生理本能等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人就不能算作是“人”,而是“近于禽兽”,也就是必须有“明人伦”的精神需要和追求。所谓“人伦”,亦称“人道”,是指“父子有亲(父子讲亲爱),君臣有义(君臣讲礼义),夫妇有别(夫妇讲内外有别),长幼有序(长幼讲尊卑次序),朋友有信(朋友讲真诚守信)”的五对相互关系,也就是所谓的“五伦”。围绕“五伦”建立了一个“五常”的道德规范体系,包括仁、义、礼、智、信,也就是明确怎样处理“五伦”相互之间的关系。仁,即事父母;义,即从兄长;智,即明白以上二者的道理并坚持下去;礼,即孝悌在礼节上的表现;信,即诚恳做事,讲信用。这就是说,“社会伦常秩序”的建立有赖于教育,强育是扩充“善性”的过程,是社会伦常秩序得以建立的基础,以致通过教育(扩充人固有的“善”)达到国家治理的政治目的。

参考文献:

李朝阳(主编):《仁政学说创始者孟子》,阳光出版社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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