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殴打女儿出气
问:张先生与王女士因感情不和,常对女儿阿仪施暴。4 月 26 日晚,阿仪被疑 “偷钱买零食”,遭母亲刀刮、父亲殴打悬吊。其离家出走被找到后报警就医,鉴定为多处软组织挫伤。中山市妇联助其申请,法院 24 小时内裁定禁止父母施暴,并发出家庭教育令。
该人身保护令依据那项法律规定?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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