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此词条收录于06/13,仅供参考
布鲁斯(Blues)一词的英文原意为“闷闷不乐”,因而人们将一种忧郁伤感的美国黑人民歌也称作“布鲁斯”。布鲁斯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发源地是密西西比河岸的孟菲斯城,不久,便传播到新奥尔良、芝加哥和纽约等地。
布鲁斯音乐最开始是美国黑人奴隶创造出来的一种民族音乐,在非洲音乐传统、民谣、教堂音乐和节律舞蹈的影响下,布鲁斯音乐最后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音乐形式。最初布鲁斯音乐是由歌手、吉他手和班卓手演唱和演奏的结构松散的歌曲,其歌词通常很忧伤,与奴隶日常生活相关。布鲁斯通常表现某种坏运气和麻烦的遭遇,表达了受人压迫和践踏的可怜灵魂对解脱生活烦恼的渴望,尽管布鲁斯曲调很忧伤,但它作为重要舞曲经常在节日庆典上演奏。
“二战”前的布鲁斯比较传统,可看作是传统布鲁斯,它曾对爵士乐的诞生产生了重要影响;“二战”后兴起了节奏布鲁斯,它使布鲁斯开始在流行音乐中体现出重要作用,从而影响了摇滚乐、灵魂乐等其他流行音乐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