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口海事局》,此词条收录于06/13,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口海事局于1999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为交通运输部直属副厅级行政机构,委托辽宁海事局管理,其前身为1988年2月4日成立的交通部营口海上安全监督局。营口海事局主要负责营口市沿海及内河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治船舶污染、船员和引航员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能,实施有关多边和双边国际条约,并负责港口建设费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同时,承担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职能,负责海上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救助力量参与海上搜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