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某县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耕保科负责人张某对辖区范围内13家非煤矿山企业履行土地复垦复绿义务监管消极懈怠、流于形式,在13家企业未完成矿山复绿、土地复垦或未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等情况下,违规为企业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新立、注销等手续。面对群众的投诉和质疑,张某回避问题、搞推拖绕,多次调查均不了了之,致使企业违法行为长期持续存在,造成不良影响,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张某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管缺位、贻误工作,对群众的投诉和质疑敷衍应付、懒政怠政,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是典型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此类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1、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缺乏责任意识、斗争精神,遇事明哲保身;2、“躺平”不作为,不敢动真碰硬、攻坚克难;3、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上推下卸、推脱躲绕。此类问题的实质是功利主义,根源是责任心缺失,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出彩不想担责。认定是否属于“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问题,重点是“三看”:一看是否回避问题和矛盾,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二看是否上推下卸责任,遇事推诿扯皮,冷硬横推;三看是否慵懒怠政,不认真履职尽责。
“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行为,侵犯了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如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应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按照违反工作纪律处理。对未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或情节较轻,也应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处理。如果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等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释纪说法
贪官是恶吏,必须坚决铲除;庸官非良吏,同样不可重用。评价干部需要看态度,但判断态度好坏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不见行动的“态度很好”,要它何用?推动工作需要抓过程,但关注过程是为了保证最后的收成,不打粮食的“忙忙碌碌”,要它何用?选人用人必须重品行,但强调“政治过硬”还得“本领高强”,不能做事的“堂上木偶”,要它何用?为官不学无术、不求进取,却椅子坐得安稳、梯子上得顺利,如此只会助长“敷衍病”流行。老实人,才是最聪明的人。勤政廉政,来不得半点虚伪。干部敢于担当作为,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冲锋在前、建功立业。(摘自《以案释纪说法》)
来源:省直纪检监察工委
制作:河南省直机关党员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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