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伙伴问我收到红字发票怎样做账?我今天就来分享下:
一、开具红字发票(销售方)
1. 当月红冲
情况:当月开具蓝字发票后,当月直接红冲(一正一负抵消)。
账务处理:无需单独做账(因正负合并后净额为0)。
2. 跨月红冲
分录:与原蓝字发票分录相同,金额用负数表示(红冲收入及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3. 跨年红冲(需区分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替代收入科目,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借:应收账款 11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结转至利润分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
小企业会计准则:
直接按跨月红冲处理,计入当期损益(简化处理)。
二、收到红字发票(购买方)
1. 当月红冲
情况:当月收到蓝字发票又红冲,可不做账(正负抵消)。
2. 跨月红冲(已勾选抵扣)
分录:负数冲减原分录,进项税额通过“转出”调整。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
贷:应付账款 113
申报表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栏填写13元。
3. 未勾选抵扣
处理:直接退回发票,无需账务处理。
三、注意事项
1. 红字发票开具规则:
必须通过税务系统开具《红字信息表》,经对方确认后方可红冲。
2. 税务申报:
红冲的销项税额需在申报表“销项税额”栏以负数体现;进项转出需单独填报。
3. 凭证保留:红字发票与蓝字发票需配对存档,备查税务审核。
四、常见问题
Q:红冲后对方不配合确认信息表怎么办?
A:可凭退货协议等证明向税务机关申请强制红冲。
Q:电子发票红冲时限?
A:电子发票红冲无时间限制,但需在业务发生合理期内(如退货周期内)。
好了,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啦!我是晴天,周日快乐!如果有其他问题,也欢迎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