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此词条收录于06/22,仅供参考
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5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13号101室,法定代表人为邵胜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文化艺术策划(除演出中介)、动漫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国内广告代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服装、服饰、玩具、计算机软硬件、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针纺织品、家具、电子产品、橡塑制品、纸制品的销售。此外,公司还对外投资了1家公司。2018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杭州大头儿子文化有限公司侵权央视动画,赔偿央视动画经济损失等共计87万元。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以创意卡通动漫为内容的品牌策划管理公司,拥有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和围裙妈妈的商标、卡通形象的相关版权,致力于提供创意作品及产品服务,优化提升中国的家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