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诛》,此词条收录于01/18,仅供参考
族诛是古代刑罚之一,因一人犯罪而诛灭其亲族,为死刑中的最高刑罚。族刑是家本位法制原则派生的。
族诛是连坐制度中最为严峻的一种,即对罪犯整个家族实施死刑。族诛这种刑罚在殷商时即已存在,后世沿用之。族诛所诛杀的范围分多种,有诛三族、诛七族、诛九族之分。关于诛三族,有两说:一说谓父母、兄弟、妻子;一说为父族、母族、妻族。诛七族,亦有两说:一说为上至曾祖,下至曾孙;另一说为父之族、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之子、母之族、从子、妻父母。诛九族,一指上至高祖,下至玄孙。一说为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孔传:“一人有罪,刑及父母兄弟妻子。”另外,明永乐皇帝曾对建文帝的老师方孝儒实施过历史上仅有一次的诛十族。
族诛是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其封建统治、打击反对势力、震慢其他势力群体的一种极端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