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此词条收录于07/06,仅供参考
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它主要分为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核定方法。定额征收是直接核定所得税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在征收时,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同类或类似行业的税负水平,根据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进行定率核定,通过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以及采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定。同时,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税款要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例如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税款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即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下达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