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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电力事故后怎样处置

一、电力系统事故定义与分类

1.定义

电力系统事故是指电力系统设备故障、稳定破坏、人员工作失误等原因导致正常的电网遭到破坏,从而影响电能供应数量或质量超过规定范围的,甚至毁坏设备、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2.分类

电力系统事故按照故障类型划分,可分为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按照事故范围划分,可分为全网事故和局部事故两大类。

电网故障按照范围大体可分为电气设备故障和系统故障两类。

(1)电气设备故障包括线路故障、母线故障、变压器故障、断路器及隔离开关故障、补偿装置故障、发电机故障。

(2)系统故障包括发电厂全停、电网电压频率异常、系统振荡、解列等。

二、电网故障最常见的故障及危害

在电网运行中,最常见同时也是最危险的故障是各种形式的短路,其中以单相接地短路为最多,而三相短路则较少;对于旋转电机和变压器还可能发生绕组的匝间短路;此外输电线路有时可能发生断线故障及在超高压电网中出现非全相运行;或电网在同一时刻发生几种故障及同时出现的复杂故障。

可能造成的危害如下。

(1)电网中部分地区的电压大幅度降低,使广大用户的正常工作遭到破坏;电压过高会造成用户设备烧坏。

(2)短路点通过很大的短路电流,从而引起电弧使故障设备烧毁。

(3)电网中故障设备和某些无故障设备,在通过很大短路电流时产生很大的电动力和高温,使这些设备遭到破坏或损伤,从而缩短使用寿命。

(4)破坏电力系统内各发电厂之间机组并列运行的稳定性,使机组间产生振荡,严重时甚至可能使整个电力系统瓦解。

(5)短路时对附近的通信线路或铁路自动闭塞信号产生严重的干扰。预控措施如下。

5.1提高电力系统设备元件的健康水平,加强断路器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确保元件故障能快速、可靠地切除。

5.2配置完善的继电保护和可靠的自动装置。

5.3合理安排各种运行方式,做好电源与负荷分层分区平衡,并使系统运行有一定的旋转备用容量。禁止超极限运行。

5.4省网及大区网间要采取自动措施防止一侧系统发生稳定破坏事故时扩展到另一侧系统。

5.5提高调度、监控人员和厂(站)现场运维人员素质,能正确、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对突然来临的特殊运行状态,应能准确判断,正确处理,防止发生人员责任的恶性误操作事故,同时具有高调度纪律性,严格遵守规程制度。

三、事故处理基本原则

(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的威胁。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正常设备的稳定运行,并优先对重要用户及厂用电、枢纽变电站用电的正常供电。

(3)电网解列后要尽快恢复并列运行。

(4)尽快恢复对已停电的地区或用户供电。(5)调整并恢复正常电网运行方式。

四、事故处理的依据及程序

1.电网事故处理的依据

系统发生事故时,各级调度值班员根据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调度自动化信息以及频率、电压、潮流等有关情况,判断事故地点及性质,根据相关的规程制度要求迅速处理事故。

2.电网故障处理的程序

(1)调度人员电网故障处理一般可采用以下顺序;事故发生→判断故障是否给电网带来设备、断面过载,电力平衡紧张等问题→根据判断进行潮流、电压调整,控制关键断面潮流、节点电压水平在合理范围之内,保证电网稳定运行→了解事故情况,对事故进行初步判断→隔离故障点→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2)变电运维、电网监控、调度人员的电网故障处理可采用典型八步法则进行:记录初判→应急处理→汇报通知→隔离故障→恢复送电→优化方式→汇报通知→善后处理。

(3)无人值班变电站典型故障跳闸处理步骤。

1)监控(网控、调控)中心按以下步骤处理。

①监控(网控、调控)班人员发现故障信息,记录时间,比对断路器位置、电流、电压、负荷等遥测量,确定断路器动作情况,并立即报告相应调度断路器跳闸、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及电源进线、主变压器过负荷情况。

②如有事故过负荷,按照调度指令进行事故拉路。

③详细检查信号指示、监控系统报文、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报告,并做好记录,进行初步故障定性,报告调度,同时通知运维班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2)运维班按以下步骤处理。

①接到监控(网控、调控)班人员通知后,立即报告运维负责人及工区,携带工器具前往故障变电站处理。运维班到达现场后,所有操作均由运维班进行,禁止监控(网控、调控)中心进行遥控操作。

②现场检查并记录保护动作情况,进行初步故障定性,报告调度及工区。

③在保护动作范围内检查站内设备及线路可瞭望部分,查找故障点,报告调度及工区。

④按照调度指令及现场运行规程,隔离故障点。

⑤尽快恢复受影响的站用变压器运行。变电站全停,有外来站用电源,应投入外来电源站用变压器,通知相应调度对外来电源线路保电。变电站全停,无外来站用电源,应断开不重要的直流负荷(如不必要的事故照明电源等),并加强对蓄电池电压的检查监视。

⑥按照调度指令恢复无故障设备运行。

⑦设备维护单位按规定到现场进行故障抢修。

⑧将处理情况报告调度。

(4)变电运维、电网监控值班人员在调控一体模式下的电网故障处理流程图如下图所示,当事故发生涉及两个调度管辖范围时,厂(站)监控和运维人员应首先向上一级调度值班员报告事故情况,由上一级调度值班员决定处理的先后顺序。

五、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1.事故处理对调度的基本要求

调度值班员在其值班期间,为其管辖范围内系统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对处理事故的正确和迅速负责。调度负责人必要时给调度值班员以相应的指示。

事故处理是电网调度人员必须具备的工作能力,面临事故时应沉着冷静地全面掌握事故情况,然后迅速分析出事故性质,果断地正确决策,指挥并迅速行动,尽快消除事故。

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保证事故后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合理性,具体如下。(1)恢复系统频率、电压至正常值。

(2)调整系统潮流,控制各断面潮流在规定范围内。

(3)消除设备过载,保证设备安全。

(4)调整安自、继电保护与新的系统运行方式相适应。

(5)尽快恢复对已停电用户送电。

2.事故处理对监控员的基本要求

(1)事故处理,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应服从各级调度值班员的指挥,迅速正确地执行各级调度值班员的调度指令,对事故汇报与操作的正确性负责,并遵守事故处理原则。监控值班人员如认为调度值班员指令有错误时应予以指出并作出必要解释,如调度值班员确认自己的指令正确时,监控值班人员应立即执行。

(2)电网设备发生故障跳闸时,监控员应迅速收集、整理相关故障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受控站名称、主要保护动作信息、开关跳闸情况及潮流、频率、电压的变化等),并根据故障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判断,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相关调度值班员汇报,同时通知运维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并做好相关记录。

(3)在调度员指挥事故处理时,监控值班人员要密切监视监控系统上相关厂(站)信息的变化,关注故障发展和电网运行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调度值班员。

(4)事故处理过程中,调度值班员、监控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上报和相关通知工作:遇有重大事件时,应严格按照重大事件汇报制度执行。

(5)灾害或恶劣气候条件下连续发生多起事故时,应逐一检查事故画面,不得不经检查随意关闭事故画面。监控值班人员应按照电压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向各级调度汇报主变失电、母线失电、线路跳闸重合不成功等事故情况,对线路跳闸后重合成功的情况可先将其记录下来,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再作汇报。灾害或恶劣天气过后必须仔细复查信号,将期间发出的信号梳理一遍,发现漏汇报的情况应及时补汇报。

(6)对于已经查看完毕并做好记录的事故信号应及时确认,以便区分新旧事故信号。

(7)35kV及以上线路故障跳闸后,监控值班人员应查看所有连接于故障线路的变电站的情况,防止变电站失电后无任何信号上传。

(8)变电站防火防盗信号告警时,监控值班人员应通过视频监控设法辨别信号真伪,确认站内发生火灾或遭非法入侵时应立即通知变电运维人员,并拨打火警、盗警电话,无法辨别信号真伪时应通知变电运维人员现场检查。

(9)对线路、母线、主变压器、断路器等设备故障的事故处理以及系统解列、系统振荡的事故处理按照调度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10)电网需紧急拉路时,监控值班人员应按调度员指令进行遥控操作。操作后,监控值班人员应汇报调度值班员并告知变电运维人员。

(11)监控值班人员可以自行将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事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

(12)事故处理完毕后,监控值班人员应与变电运维人员核对相关信号已复归,完成相关记录,做好事故分析与总结。

(13)现场运维人员编写的事故跳闸报告应同时报调度备案。

3.事故处理对厂(站)运维人员的基本要求

(1)电网发生事故时,事故有关厂(站)运维人员应在跳闸后调度规程规定的时间内(有人值班方式,一般为3~5min)将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天气及在运行控制室看到的信号,如断路器变位、保护及安自装置动作情况、电流电压及功率变化等)汇报所辖调度值班员和监控值班人员,以便调度值班员采取初步措施。要求简明扼要一一主要保护动作情况和明显的外部征象。

(2)迅速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以协助事故处理。

(3)跳闸后应在调度规程规定的时间内(有人值班方式,一般为15min),查明故障的进一步信息后进行汇报?(二次保护及安稳装置的动作情况、一次设备的检查情况)。系统发生事故时,有关厂(站)监控和运维人员必须立即、准确地向调度值班员汇报保护和断路器的动作情况,查明情况后再详细汇报事故情况,为调度员的事故处理提供正确的参考依据。

(4)有关厂(站)运维人员应进一步分析相关保护动作和故障录波情况,并尽快将完整的保护动作情况和分析结果汇报调度。现场运维人员应将汇总后的保护动作情况汇报值班调度员,不需要报保护动作情况的字母符号。

(5)有关厂(站)运维人员详细汇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事故发生的时间、过程和现象。

2)断路器的动作时间、相别。

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

4)故障点及设备检查情况。

5)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异常情况。

6)表计摆动、功率、频率、电压、潮流、设备过负荷等变化情况。

7)故障录波信息。

8)天气、现场作业及其他情况。

(6)在检查故障、整理信息时,必须随时保持与调度的联系。非事故单位不得在事故当时向调度值班员询问事故情况和占用调度电话,而应密切监视本单位设备运行情况,防止事故扩大。

(7)严格迅速执行调度值班员的调度指令。

(8)为了迅速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下列情况无须等待调度指令,事故单位(或监控值班人员)可自行处理,但事后应尽快报告调度值班员。

1)将直接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2)将故障点及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3)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威胁。

4)电源联络线跳闸后,断路器两侧有电压,恢复同期并列或并环。

5)当母线电压消失时,将连接在该母线上的开关拉开。

6)当厂用电(或站用电)部分或全部停电时,应恢复其电源或发电厂、变电站执行经调度机构认可的保厂用电和站用电措施。

7)电压回路失电压时将可能失电压误动的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退出运行。

8)安全自动装置(如切机、切负荷、低频解列、低压解列等装置)应动未动时手动代替。

9)调度管理规程及现场规程中明确规定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处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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