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周官桥乡“10.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0年10月3日14时40分许,邵东市周官桥乡境内省道S336线275km 000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两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597.09万元。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认定事故性质,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邵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15日,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发【2022】2号),2022年3月,邵阳市安委办组织评估组对邵东市周官桥乡“10.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评估,邵东市周官桥乡“10.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了《邵东市周官桥乡“10.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相关部门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021年6月5日,邵东市人民政府向邵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
2.2021年5月20日,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邵东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
3.2021年5月21日,邵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向邵东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陈远,男,35岁,中共党员,邵东市交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2021年5月25日,邵东市纪委常委贺小梅、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杨绘新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2.李雪梅,女,38岁,中共党员,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党组成员。2021年5月24日,邵东市纪委常委贺小梅、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杨绘新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3.杨新阳,男,55岁,中共党员,邵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2021年5月25日,邵东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刘向、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杨绘新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4.蒋学权,男,33岁,中共党员,邵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主任。2021年5月24日,邵东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杨绘新、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赵会雄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5.姚建军,男,49岁,中共党员,邵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2021年5月24日,邵东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杨绘新、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赵会雄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6.廖志达,男,48岁,中共党员,邵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2021年5月25日,邵东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刘向、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杨绘新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彭送求,男,38岁,邵东市周官桥乡桐车坝村人,湘EE9908大货车驾驶人。2020年11月24日,邵东市棠下桥道路运输管理站对湘EE9908大货车驾驶人彭送求伪造从业资格证案件进行行政处罚1000元,责令其改正。并对彭送求托人在网上办理假证的线索,移送邵东市公安部门立案查处。2021年5月11日,邵东市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其罚款200元。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履行道路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整改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邵东市人民政府立即召开生产安全专题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对事故进行通报警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工作责任,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强监管严执法”的工作要求,立即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2020年10月3日以来,邵东市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邵东市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的有关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
(二)交通违法行为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10月4日晚,邵东市公安局(含交警大队)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清查行动,在城区及国省道设置了9个执勤卡点,出动警力120余人,严厉打击了酒驾、超员、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邵东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自2020年10月4日起对各相关部门、乡镇开展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事故发生地省道S336 K275公路路段设立事故多发路段警示标牌,施划标线和震荡线,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违规超车及超速的车辆进行抓拍,并在事故发生地摆放一辆事故车辆作为警示教育场所,警示过往驾驶员。
节假日等特殊时段,邵东市交警大队取消休息,全警上路执勤执法,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联勤值守、应急值守等机制制度。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大力开展夜查酒驾以及“三超一疲劳”、三轮车面包车违法载客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客运企业监管,对客运车辆严格落实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的“六必查”措施。加大社会面防控力度,各乡镇干部、一村一辅警参与疏导辖区交通,进一步强化路面安全管控。
邵东市交警部门在考证、领证等环节进一步加强对初领证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以及乘坐人安全乘车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小车乘坐人系安全带、防止超员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督促驾驶员培训学校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将学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等24个文化课时纳入考前监管,确保驾驶员安全文明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
(三)日常监管执法整改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邵东市交通运输局立即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对事故路段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定期加强该路段安全巡查和养护,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干。每月抽查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检查均逐一建立隐患台账,安排专人跟踪督导,逐一整治销号。全面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推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网络化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员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教育,实行记分制,纳入个人诚信考核的内容。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交通执法人员在日常“打非治违”中将该事故区域作为重点监管区,在日常监管执法中重点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伪造从业资格证进行核查,并顶格处罚。通过立行整改和日常管控,到目前为止该路段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
调查报告全文如下:
邵东市周官桥乡“10?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10月3日14时40分许,邵东市周官桥乡境内省道S336线275km 000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两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597.09万元。
2020年10月6日,湖南省安委办向邵阳市人民政府下达《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书》(湘安办函〔2020〕3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2020年10月13日,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邵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邵阳市公安局、邵阳市交通运输局、邵阳市总工会、邵阳市交警支队、邵东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的邵东市周官桥乡“10?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常德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监委派员参加调查。
事故调查组本着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手段,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10月3日上午,邵东市团山镇驾驶人申小靖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湘JEY510(核载5人,实载6人,分别为驾驶人申小靖、申小靖的哥哥申小林、申小林妻子王丽惠、申小林女儿申乐萱、申小林儿子申皓轩、王丽惠妹妹王丽雅),从邵东市杨桥镇荫家堂前往周官桥乡怡卉园游玩。14时40分许,行驶至S336省道往邵东市方向275km 000处时,超越道路中心虚线,向左借道超越前方小车,在左侧道路行驶20米左右时,其驾驶室左侧部位与对向车道相向而来由邵东市周官桥乡驾驶人彭送求驾驶的空载湘EE9908号重型栏板货车的左前角部位发生碰撞,碰撞后湘JEY510小型普通客车弹回至道路北侧路肩内,湘EE9908号重型栏板货车前轮变形倾斜,方向失控,驶入道路北侧路面,造成湘JEY510小型普通客车上的3名司乘人员死亡,其中驾驶人申小靖当场死亡,由其母亲王丽惠抱着坐在副驾驶座的申乐萱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坐在后排的申皓轩送到邵东市人民医院后,于16时37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坐在副驾驶座的王丽惠及坐在后排的申小林、王丽雅3人受伤。
(二)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2020年10月3日下午14时45分,邵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邵东市“110”处警中心电话报称:14时40分左右在S336省道周官桥地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14时55分,邵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干警杨世荣带领两名辅警赶到现场,发现有一人当场死亡,五人受伤。杨世荣立即向邵东市交警大队相关领导报告了事故情况,并拨打了120急救中心、119消防电话。15时9分,120救护车辆到达现场;15时15分,邵东市交警大队大队长杨新阳赶到现场;15时25分,邵东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李亮雄带领三名干警赶到现场开始勘查;110、119车辆先于120救护车辆到达现场,并从小型普通客车湘JEY510的驾驶员位置抬出驾驶员申小靖,经120医护人员现场确认已无生命体征。其他5名受伤人员由120救护车分三批次在60分钟内送到邵东市人民医院急救。邵东市交警大队继续在现场勘查及维护秩序,16时5分将现场勘查完毕,并清理完现场,恢复交通后撤离现场。事故发生后,邵阳市应急管理局、邵阳市交警支队、邵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相继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办案单位协同合作,全力抢救伤者,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慰问工作,家属情绪较为稳定,无过激行为发生。截至2020年10月5日,三具遗体进行了火化,遇难者善后工作全部完成。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车辆
1.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①湘JEY510小型普通客车,品牌型号:比亚迪牌,登记所有人:申小靖,使用性质:非营运,核定载客人数:5人,出厂日期;2016年4月10日,初次登记日期:2016年6月13日,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该机动车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交强险,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100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有效期至2021年1月1日。近三年该车有1条简易程序交通违法记录,已接受处理,无交通事故记录。该机动车于2016年6月13日初次注册登记,号牌为粤E588E2,所有人刘家伟;2019年8月14日变更号牌为湘JCB356,所有人为王华伟;2019年11月18日变更号牌为湘JEY510,所有人为申小靖。
②湘EE9908号重型栏板货车(随车吊),事发时空载,品牌型号:东风牌,登记所有人:彭卫东,使用性质:货运,驾驶室载客人数:3人,核定载质量:8355Kg,出厂日期:2017年6月27日,初次登记日期:2017年7月4日,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该机动车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交强险,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50万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有效期至2021年7月8日,第三责任险有效期至2020年11月12日。近三年该车无交通违法记录,无交通事故记录。该机动车于2017年7月4日初次注册登记,号牌为湘D29808,所有人王海军;2020年6月1日变更号牌为湘EE9908,登记所有人为彭卫东,实际所有人为三人:彭送求、彭利文(男,身份证号码:4305211976****5256,户籍所在地:邵东市周官桥乡桐车坝村)、彭卫东(男,身份证号码:4305211972*****0031,户籍所在地:邵东市周官桥乡三联村),湘EE9908号重型栏板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湘交运管邵字430501211059号,车辆号牌为:湘EE9908(...),经营许可证号,430500208500,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车辆长10550毫米,宽:2550毫米,高:3750毫米,吨位:8.355吨。发证日期:2020年6月19日,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驾驶员彭送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证号:4305211982****5235;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初次领证日期:2019年11月24日;有效期:6年;办证单位:江西省南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经查:彭送求所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系在网上托人办理,其本人没有去过江西省南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在全国从业资格证查询系统中没有查到该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信息,其所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为伪造证件。
经查:湘EE9908号重型栏板货车为个人所有,该车前挡风玻玻璃上张贴“电力抢修”和“吊车出租”,所有人从事吊车出租,偶尔为一些乡镇电力部门租用吊运电杆,该车张贴“电力抢修”和“吊车出租”是为吊车出租打广告而为。
2.事发当天两车轨迹
①2020年10月3日10时许,申小靖驾驶湘JEY510小型普通客车,从邵东市团山镇钟家台村出发,到团山镇黄土铺村接到其哥申小林一家5人,11时许到达邵东佘田桥镇佘湖山风景旅游区,13时许,一行人驾驶该车离开佘湖山前往杨桥镇荫家堂,13时40分许到达荫家堂,14时5分许离开荫家堂前往周官桥乡怡卉园,当时申小靖驾车,王丽惠抱着申乐萱坐在副驾驶座,申皓轩坐在后排右侧,申小林坐在后排中间位置,王丽雅坐在后排左侧。14时40分许行经S336线275km 000处发生该交通事故。
②2020年10月3日13时5分许,彭送求驾驶湘EE9908号重型栏板货车,副驾驶座上坐着其哥彭利文,从周官桥乡三联村恒亚佳人集装箱厂装了一个集装箱,去邵东市城区送货。13时50分许,送达邵东商贸城二期工地卸完集装箱,完成当天全部货运工作,于14时15分许由彭送求驾车,彭利文坐在副驾驶座上,空载代步返回周官桥家中休息。14时40分许在行驶至S336线275km 000处时发生该交通事故。
3.事发后车辆鉴定情况
经湖南迪安司法鉴定所鉴定:湘JEY510小客车自东往西往邵东方向行驶,湘EE9908号大货车自西往东往火厂坪方向行驶。事发后,湘JEY510小客车头西尾东停在道路北侧路肩,湘EE9908号大货车头北尾南斜停在北侧路肩和北侧行车道内。碰撞后车体碎片主要集中在道路南侧车行道内,道路南侧路面有湘EE9908号大货车侧滑痕迹,长度约为225CM,机动车北侧行车道有湘JEY510小客车连续划痕,长度约为240CM。北侧行车道和北侧路肩内有湘JEY510小客车左右前轮拖印,其长度分别是910CM、370CM。南侧行车道内有湘JEY510小客车路面划痕,长度约为200CM。湘JEY510小客车车头被挤压严重变形,车身右侧后部凹陷变形,前挡风玻璃、左车门玻璃破碎,左右A柱均向后弯曲变形;湘EE9908号大货车车头左前角有明显的碰撞痕迹,其前桥受损,左右前轮倾斜(湘迪安司鉴所〔2020〕痕迹字第545-2号)。
经湖南迪安司法鉴定所鉴定:该路段限速70Km/h,事发时湘EE9908号重型栏板货车碰撞时瞬间的行驶参考速度为60.53km/h;湘JEY510号小型普通客车碰撞时瞬间的行驶参考速度为64.39km/h,事发时两车均未超速。
(二)驾驶人情况
1.申小靖:男,31岁,湘JEY510小客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死亡),户籍所在地:邵东市团山镇钟家台村,原高速益阳幸福渠收费站工作,2020年9月30日辞职,常住高速益阳幸福渠收费站,现无业;驾驶证号:4305211989****8773,驾驶证发证机关: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日期:2018年12月27日,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7日,驾驶证状态:正常,准驾车型与所驾车辆相符。近三年申小靖共有2条简易程序交通违法记录,已全部接受处理,无交通事故记录,其入了众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死亡赔额50万)。
2.彭送求:男,38岁,湘EE9908大货车驾驶人,户籍所在地:邵东市周官桥乡桐车坝村。驾驶证号:4305211982****5235,驾驶证发证机关: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准驾车型:B2。初次领证日期:2009年6月30日,驾驶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驾驶证状态:正常。彭送求准驾车型与所驾车辆相符。近三年彭送求共有六条简易程序交通违法记录,已全部接受处理,无交通事故记录。
3.驾驶人酒、毒物检测
经娄底星光司法鉴定:驾驶人申小靖血液中乙醇含量小于5.0mg/100ml(见娄星光司鉴所〔2020〕毒鉴字第389号);经湖南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驾驶人申小靖血液进行毒化检验,送检的申小靖血液样品中未检出吗啡、O6-单乙醇吗啡、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成分(见湘迪安司鉴中心〔2020〕毒鉴字第1441号)。
经对驾驶人彭送求呼吸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0mg/100ml。
经检测鉴定上述两驾驶员事发时排除酒驾和毒驾的可能。
(三)事故地点道路及天气情况
1.事故路段总体情况。事故现场位于邵东市周官桥乡洲下桥村境内省道S336线275km 000处,事故路段为省级道路,双向两车道,呈东西走向,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总宽14M,其中机动车道宽8.2M,北侧路肩宽3M,南侧路肩宽2.8M,道路中心施划有公路中心黄虚线,道路南北两侧路肩划有白色实线,无护栏,路段限速70Km/h,事故地段微弯,弯道半径2083.41M,微坡,坡度1.06%,%u4E8B故现场往东120M,往西106M设有“事故多发,谨慎驾驶”标牌两块。S336线为2000年建成通车,公路技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幅式路面宽度为14米,双向两车道。K275 000路段路面平整,标线清晰,安防措施完好。2020年7月,经长沙理工大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对该路段进行了公路技术状况检测,K275 000路段检测指标PQI分级评定为优等路。
2.事故地点及周边环境情况。事故现场道路完好,无占道违法行为,视线良好。
3.事发天气情况。事发时天气为阴,气温22℃左右,能见度良好,无恶劣天气现象。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①湘JEY510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申小靖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情况下违法超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且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行驶;乘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事故伤亡扩大。
②事故现场往东120M,往西106M设有“事故多发,谨慎驾驶”标牌两块。湘EE9908号重型栏板货车驾驶人彭送求驾车至事故多发地段,未有效降低车速谨慎驾驶。
2.间接原因
①邵东市交警大队对超员超载、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还不够实、不够细,对湘JEY510小型普通客车超载、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为监管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在国庆节期间,没有在事发频发路段现场安排人员监管执法。
②邵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资格证管理和继续教育把关不严,安全隐患排查不细,2020年没有查验过彭送求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彭送求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为伪造证件一事监管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邵东市周官桥乡10.3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究责任的人员
申小靖,男,31岁,邵东市团山镇钟家台村人,系湘JEY510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其驾驶湘JEY510小型普通客车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情况下违法超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驾驶超员的车辆上路行驶(核载五人,实载六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之规定。驾驶人申小靖以上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详见邵东市公安局邵公交〔2020〕第00127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申小靖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彭送求,男,38岁,邵东市周官桥乡桐车坝村人,湘EE9908大货车驾驶人。其驾驶湘EE9908号重型栏板货车至事故多发地段,没有在原有车速上降低车速谨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对此事故负次要责任(详见邵东市公安局邵公交〔2020〕第00127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其罚款200元。其执伪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之规定,由邵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对彭送求托人在网上办理假证的线索,移送邵东市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的人员
1.陈远,男,35岁,中共党员,邵东市交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负责周官桥乡、火厂坪镇等6个乡镇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未认真履行道路安全监管职责,未及时发现、制止监管辖区内车辆超员超载、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建议由邵东市纪委监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2.李雪梅,女,38岁,中共党员,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党组成员,分管五中队工作。对车辆超员超载、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对农村地区交管工作执行力度不够,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督促检查不到位,建议由邵东市纪委监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3.杨新阳,男,55岁,中共党员,邵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对强化路面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超员超载、车辆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打击不到位;对农村地区交管工作力度不够,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不到位,建议由邵东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4.蒋学权,男,33岁,中共党员,邵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驾驶员培训和货运从业资格管理。对辖区内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证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处罚货车驾驶人彭送求伪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行为,没有严格把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资格证管理和继续教育关,建议由邵东市纪委监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5.姚建军,男,49岁,中共党员,邵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管法规、驾驶员培训和货运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没有严格督促工作人员加强行业监管,把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资格证管理和继续教育关;没有严格督促工作人员全面细致排查安全隐患,没有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建议由邵东市纪委监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6.廖志达,男,48岁,中共党员,邵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工作部署不细不实,组织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不细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到位,建议由邵东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四)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邵东市人民政府。履行道路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部门履职情况督促检查力度不够,道路交通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存在部分缺口。为此,责成邵东市人民政府向邵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超员超载、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不够实、不够细;对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不到位。为此,责成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邵东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邵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日常监督执法中没有查验过彭送求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彭送求持无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问题监管不到位。为此,责成邵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向邵东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五、预防类似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交警部门要在考证、领证等环节进一步加强初领证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以及乘坐人安全乘车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小车乘坐人系安全带、防止超员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要督促驾驶员培训学校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将学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等24个文化课时纳入考前监管,确保驾驶员安全文明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要督促考试机构严格按培训大纲要求组织考试,通过齐抓共管,培养合格的驾驶人员。
(二)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两站两员”制度,乡镇的交通管理站、重要路段及关口的交通安全劝导站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乡镇专职交通安全员和行政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充分利用对地域、路线、人员熟悉的优势,认真履行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的职责,同时要全面采集本村、本乡镇交通安全基础信息,实现本村、本乡镇内的机动车辆一车一档,对客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客货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不齐或失效的情形要登记并及时上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执法。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从严把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资格证管理和继续教育关口,对无证或持伪造从业资格证从事客货车辆驾驶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车辆安全设施配备,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防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力度,要将交管力度向农村地区倾斜,全面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要严格道路交通执法,特别是在特殊路段、重点时段要进一步加强对小车超员和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各运输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营运驾驶员的防御驾驶技能。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日常安全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处罚。
(四)扎实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紧盯道路安全监控设施缺失这一薄弱环节,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进
行逐一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按照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单位,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控设施建设,按国家标准完善交通标志标牌,加强安全提醒警示。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标识标牌进行统一设置,该设限速带、限速标牌的要立即设置,道路中心线该虚线改实线的要立即改成实线。对新建、改扩建、窄改宽公路要严格依法依规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交通标志、标线、标牌、波形防护栏、防撞墙等交通安防设施。
●来源:邵东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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