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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新闻事故发生率(12/18更新)

说明

一,缘起今天一次偶然的对话。

二,原版是手写的,然后找了一家打印店,以每千字4元请人打字,没错,那时候我还不怎么会用电脑,也没私人电脑用。

三,我的文章,好不好另说,反正见仁见智,但是绝对不怕查重——查重率标准因不同学校、不同学科领域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学术论文的查重率要求在10%至30%之间,‌科技论文的查重率要求在10%至20%之间——我的,连1%都不会有。

四,此文写于2005年,所以引用数据是过时的,但是描述的一些现象,也许到2050年也还是那样。

五,原文还有引用文献和答谢致词,省略。

六,原标题我忘了,正式稿一式三份全部上交,这是我从邮箱翻出来的。

~~~~~~~~~~~~~~~~~~~~~~~~~~

第一章网络、网络新闻、网络舆论在我国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1994年4月20日,中国正式接入互联网;1995年1月12日,中国第一家上网媒体神州学人网站开通;十年过去了,互联网对中国各个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引起了人们生产  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管理方式甚至思维方式的巨大变化。

从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11次调查数据中可以反映出中国网络用户的快速增长,尤其是在最初的几年,增长速度呈几何倍数的递增。(据CNNIC定义网络用户指每周上网时间超过1小时的人)[1]

以下是节选的几次调查数据:

中国网络用户的发展

调查截止日期

  上网用户数(单位:万)

  

1997.10.31

  62

  

1998.06.30

  117.5

  

1998.12.31

  210

  

1999.06.30

  400

  

1999.12.31

  890

  

2000.12.31

  2250

  

2001.12.31

  3370

  

2002.12.31

  5910

  

而根据CNNIC最新的第15次调查数据表明:2005年1月19日,中国互联网用户达9400万,中国主要的门户网站日访问量都达到千万次级别,其中约有42%的用户上网主要目的是获取信息。在2004年11月8日至10日举行的第四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公布的权威资料显示,目前,中国的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每天首发的新闻达24000条,大陆境内受众覆盖面平均每天超过500万人次。

网络新闻媒体,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是指借助互联网发布新闻和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站点。1987年,世界上第一家网络报纸——美国的《圣何塞信使报》(San Hose Mercury News)创办,开创了网络媒体的先河。

中国第一份在互联网上创办的电子刊物是由国家教委投资的,于1995年1月12日正式发刊的《神州学人》。同年12月20日,《中国贸易报》发行电子版,成为国内第一家在互联网上发行的电子日报。到1995年年底,中国网络媒体的总数还不到10家。而到1999年底,中国上网报纸已经接近1000家,上网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超过100家。与此同时,网上新闻传播在读者中的影响力也大大提高。人民网在网站开通初期,其访问人数为每天5000人次,到1998年年底已经达到50万人次。2000年,千龙新闻网与东方网的出现,则意味着新闻网站进一步确立了自身的独立地位。

随着网络新闻的发展,网络舆论也在渐渐壮大。2003年,在美伊战争、非典疫情、孙志刚案、总理为民工讨工钱等事件的讨论活动中,网络舆论都显示出了不可忽视的力量,其中的由孙志刚案引发的舆论更是使得中国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以至于2003年被称为“网络舆论年”。

第二章 舆论、网络舆论、舆论监督的定义

这里先对本文的研究对象作一番定义。

“舆”字本意是车,转指轿夫,再转指众人,论即议论。“舆论”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群众的言论”,《辞海》对此又作了更具体的定义,“公众对共同关心而又有争议的问题所持的大体一致的意见”。一个比较权威并流行的定义是:在特定的时间空间里,公众对于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开表达的基本一致的意见和态度,具有公开性、公共性、急迫性、广泛性、评价性。[3]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舆论指通过各种方式或传播的众人议论、意见,狭义舆论的即新闻舆论。

信息传播媒介的类型和传播方式的变化对舆论的形式有着实质性的影响。随着网络的兴起,信息传播方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极大地影响着舆论的形式和发展,网络开始成为新的舆论阵地,网络舆论应运而生。

网络舆论,又称网上舆论,主要是依其传播方式而区分的一种舆论类型,即公众通过网络传播对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

有一种观点认为,舆论的本质是人民大众的意见,舆论监督的主体是人民大众,但人民大众是一个抽象的全体概念,不仅不能承担义务(责任),而且如果不通过传播者,也难以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作为大众传播者的新闻媒体才是能享有舆论监督权利和承担由此引起的义务(责任)的法律意义上的主体。  

这里的“舆论”显然指得是狭义的舆论——新闻舆论,也就是传统媒体舆论,由此引出的舆论监督的定义是:公民通过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众人物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事务的批评、建议,是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体现,是人民参政、议政的一种形式。但由于网络的出现和兴起,舆论的主体和传播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一种新的舆论形式——网络舆论更接近于广义的舆论含义,关于它和狭义舆论的区别将在下一章节中详细讨论。

第三章 网络舆论对现实生活的影响

一 网络传播的特性决定网络舆论和传统媒体议论的不同

传统的四大大众传播媒介指的是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而当网络悄悄兴起后,局势起了变化,人们将报纸、杂志合称为报刊,而把网络列入四大传媒范围。2000年3月,在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年会上,因特网被正式承认为“第四媒体”。[5]现在的四大传媒是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一般将前三者称为传统媒体,将网络称为新兴媒体。

因特网是不同于传统大众传媒的全新的传播媒介,包含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两种传播方式。在网上,每一个人都可以既是传者,又是受者,不再像传统媒体那样有明确的传播者和受众之分。网上只有网民网友,没有读者、听众、观众。如果说人际传播是一点对一点,大众传播是一点对多点,那么网络传播就是一点对一点,一点对多点,多点对一点,多点对多点的多种形式的组合,没有一个明确的中心。

网络传播具有大容量、快捷性、交互性、虚拟性、多元性、把关人的隐形和弱化等特点,这也影响了网络舆论的特性。作为舆论的一种,网络舆论和传统媒体舆论同样具有公开性、公共性、急迫性、广泛性、评价性,但由于传播的不同,它和传统媒体舆论有着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广泛性

由于网络传播是多点对多点的方式,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传者,因而网络舆论跟传统媒体舆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而并非仅仅是记者、编辑。从这一角度来说,网络舆论更接近舆论的本质——群众的言论。在国内主要新闻网站和大的商业网站上,每一条新闻后都设有评论留言版,供网友留言,如新浪网的“评论”和搜狐网的“我说两句”。

但凡国内、国际、经济、科技、体育、娱乐、社会,都可以评,都可以论,充分表现出群众参与的广泛性。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网络舆论的主体仍有一定的片面性。中国现今有9400万网民,也就是说还有12亿人是不上网的,在网民的年龄结构中18-30占53%。但不管怎样,网络舆论仍是在目前的舆论传播方式中最具有广泛性和全面性的。

虚拟性

也可称为隐形性、匿名性,这也是和传统媒体一条极大的区别。网民的言论是真实的,网民的名字是虚假的。网友们大多使用各类稀奇古怪的网名,即使用了真名,假作真时真亦假,又有谁会当真呢?这真应了一句名言: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自主性和把关人的淡化

传统媒体,虽然也有受者参与的活动,如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的《市民与社会》、中央电视台的《实话实说》栏目以及报刊的读者讨论会、读者来信刊登等,但背后都有一个看不见的把关人起着决定的作用。

网络媒体则不然,只要你想说,只要你敢说,没有人拦着你。把关人当然是有的,例如论坛版主,但也只能做到先登后删,一些“出格”的话早在删除之前就传播出去了,而且把关的程度远没有传统媒体那样严格。

多元性

我们身处一个极其复杂多元的社会环境中,一些看起来似乎是毫无争议、众口一词的事其实并不那么简单,永远存在着一个多数人对少数人、全部利益对局部利益的问题。由于需要从大局出发全盘考虑,传统媒体在面对同一事件上一般都表现出相似性、一致性,少数人的呼声往往被淹没。而在网络中,这些少数人的声音可以自由地充分地表达出来,在尊重大多数人意见的同时,适当地顾及少数人的利益,有助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及时性

新闻媒介与舆论的关系是反映并代表舆论、引发舆论、引导舆论,从第一重关系可以看到先有舆论、后有新闻媒介的反映并代表,传统媒体的舆论存在时滞性。而在网上,网民们游览新闻报道之后可以立刻进行评论,通常是12:00报道的消息,12:05就有第一条评论出现,速度之快,远非传统媒体可比。

二 不容小觑的网络舆论力量

近几年来,国内外每一件重大事件,几乎都在网络引起强烈的影响和激烈的辩论。在一些比较著名和有影响的新闻论坛,如人民网的“强国论坛”,新华网的“新华言论”,国际在线的“管窥天下”,千龙网的“千龙评论”以及新浪、搜狐各大商业网站的新闻论坛上,每天都有网民就当下社会热点重大问题展开激烈讨论,其中有些言论进而形成舆论氛围,甚至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决策和施政产生了影响。

2003年8月16日,有媒体报道一审被判死刑的沈阳黑社会“老大”刘涌二审被判死缓的消息,一时舆论大哗。网上言辞尤为激烈,矛头直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刘涌的辩护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此案,推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改为死刑,并于当天立即执行。

2004年10月26日,深圳一初中生家长在网上学校致家长的信,信中披露深圳市五部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中小学生安排在上课时间,自费购票观看电影《时差七小时》,而影片女主角妞妞的父亲是深圳市委某主要领导,从而拉开了网上揭批“妞妞事件”的序幕。11月2日,网民登录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查询到妞妞所持有股份的三家公司(其中一家妞妞是法人代表)的资产经营情况,并公布于网上。11月11日,深圳市委举行会议,就这一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意见进行通报,表示党的干部应接受网络舆论监督。至此,“妞妞事件”的第一回合以网民的胜利而告终。而这一事件在传统媒体上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

今天的中国网络舆论正发挥着越来越强大的作用,中国社科院网络研究学者闵大洪说:“今天网友言论之活跃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不论是国内重大事件,还是国际重大事件,都能马上形成网上舆论,甚至进而产生巨大的舆论压力,达到任何部门、机构甚至公众人物无法忽视的地步。”

第四章 网络舆论的尚存在的不足和负面影响

尽管网络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也有看到目前的网络舆论还不是很完善,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和对网民的正确引导,舆论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负面影响。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没有约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

人们在网上留言几乎没有任何约束,不受任何限制。虽然有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10月1日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2000年11月6日发布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信息产业部2000年11月6日发布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各网上论坛的留言守则,但由于网络传播的虚拟性和隐形性,实际执行起来相当困难,这些约束和限制等同于没有,也就是说目前的网络几乎是一片法律的真空地带。

人们在网上充分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又往往得到一个副产品——不负责任。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管中窥豹是此类副产品的具体表现,甚至有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制造和传播流言。更不用说语言环境污染问题。网上经常爆发口水大战,脏话粗话充斥屏幕,喜欢在网上气势汹汹破口大骂的人,很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反倒是个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

按照弗罗伊德的人格理论,人的人格分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本我是先天的本能和欲望,属潜意识领域,因不符合道德和法律的要求,被排挤和压抑但并没有消失;自我对本我起调节缓冲作用 ;超我是“道德化了的自我”,有良心和自我理想组成,作用是指导自我限制本我。

通俗地来讲,一个人的原始本能和欲望是本我,如孔子的“食色性也”;受社会道德习俗、法律法规限制和调节的行为是自我,如遵纪守法;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对自己的道德要求是超我,如中国传统道德体系讲究的“君子慎独”、“自律”、“吾日三省吾身”。目前大部分的中国公民道德发展水平处在限制本我、表现自我、追求超我的阶段,尚未达到完全超我,一旦到了毫无禁止的网上,就有可能变成放任本我、部分自我、抛弃超我,完全凭自己的本能和欲望行事。这也就是为什么网上有那么多不负责任的言论的原因。

二、网民的偏激情绪

网民在发表的议论中往往加入很大的主观因素和个人感情色彩,应该说,大部分言论都是中肯的、平和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的言论偏激、狂热、浮躁,“网络舆论常常是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追求正义的豪情可能反而沦为多数人的暴政。”

有学者认为,目前的网络舆论有“群体极化”的倾向,表现为:网民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网上通过交往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

心理学研究发现群体做出的决策并不像常识认为的由于群体的协商,决定会较中庸,而正相反,在群体决策时常常具有极端化倾向。这一现象被称为群体决策的极化现象。心理学对此的解释是由于责任分散和群体中的个人认为文化价值鼓励勇敢而造成。前不久发生于上海的4.16涉日游行中部分人的极端行为就是极化现象在现实生活中的反映。而在完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一方面由于“法不责众”,一方面由于网民身份的隐形,使这一现象更为突出。

对这一现象在某些方面如抗击非典,祖国统一等正面事件上,可谓起到了“同心同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作用效果,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尤其是在刘涌案,宝马撞人案和林肯车撞人案中所表现出的偏激情绪和对现行司法制度的干预则不能不让人感到忧虑。民众的思维常以人情代替法理,这些人情在网上无限扩大形成强势舆论,对司法独立带来一定的冲击。有一句话叫“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民愤应当考虑,但民愤不能作为量刑的工具,更不能替代法律。

第五章 对网络舆论的几点思考

一、网络舆论未成为主流舆论

由于目前的舆论存在着种种不成熟非理性问题,网络舆论并未成为主流舆论。主流舆论的地位仍是传统媒体占据着。传统媒体(主要是报纸)的严谨、全面、公信力是网络所不能比拟的。而网络媒体的自由多元也是迥异于传统媒体的优势。网络舆论如果能保持优势,克服不足,朝着成熟理性化的方向发展,假以时日,是可以成为主流舆论的。

二、网络舆论需要引导

新闻与舆论的第三层关系是引导舆论,也就是新闻媒介在舆论形成中不仅仅只是材料反映者和意见代表者,还是一个积极引导者。舆论需要引导,而自主、开放、多元的网络舆论则更需要引导。在第四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周科进发表演讲提到:抢占互联网新闻舆论的制高点是新闻网站的职责。

确实如此,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是中国主流新闻媒体一贯的社会责任,也是网络新闻媒体管理者的主要职责。需要注意的是,一味用强制性的方法来控制和管理舆论尤其是网络舆论是行不通的,舆论只能引导不能控制。目前,相关网络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各种监控过滤技术的发明,对网络伦理道德的提倡和引导,都说明了对网络舆论管理的工作已逐步展开并取得成效,网络舆论正朝着日益成熟理性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网络舆论和传统媒体舆论的互动

综上所述,由于网络舆论和传统媒体舆论各具有其优势,如果两者能结合起来,势必使舆论的正面作用大增,如目前的加强主流新闻网站建设、传统媒体上网、对网络的管理和对传统媒体的改革等都是有益的尝试。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可以相互取长补短,联合起来,提倡高尚,抨击丑恶,促进民主与法治,真正行使人民赋予的“第四权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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