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
人人争当守法好公民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例
生活中常见的违法行为
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
烟花爆竹寄托着人们辞旧迎新的心愿以及对新年的美好愿望,但燃放烟花爆竹应该遵循当地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在规定的地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否则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隐患,严重时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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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夹带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处罚标准做了明确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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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寻衅滋事
过年期间走亲访友少不了把酒言欢,适当饮酒可以使得交流更加深入,有利于感情的寄托,但过度饮酒不但会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还无法约束自身行为。醉酒后如果存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可能的,公安将对其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至酒醒,公安受理的寻衅滋事案件有很大部分都仅限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仅受到行政处罚,但如果醉酒后闹事、打架造成人员伤亡,由于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影响恶劣,则会被依法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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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国家公职人员执法
配合国家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对于拒不配合的人员则很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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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例
“邻里纠纷
2019年9月8日,坪山分局接事主张某报警称,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某小区邻居刘某用灌满水的瓶子砸门的方式制造噪音骚扰其一家休息。接警后,坑梓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处置。按照报警内容,民警本以为是一起简单的邻里纠纷,但在走访中,越来越多的事实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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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那年,刘某认为邻居李某家厨房噪音影响其生活,于是多次采取用弹弓弹射该房窗户,以制造噪音的方式骚扰李某一家正常生活,继而引发双方互殴。公安机关以殴打他人对双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刘某消停了一段时间,后仍不思悔改,认为只要不打架,公安机关会组织调解,息事宁人,搞点小动作不会被公安处罚。
2017年底至2019年9月期间,刘某始终认为邻居家有噪声,以砸墙、震楼、深夜敲门并辱骂、丢垃圾等方式骚扰该栋多名业主正常生活。小区管理处不断接到业主投诉几十次,业主多次联名向社区、街道办反映要求处理刘某的问题,金沙社区多次组织人民调解员、社区义工、社区法律顾问等上门走访,组织调解,但刘某常常避而不见。
民警调取了该栋业主家的摄像头监控资料,发现刘某分别于2019年3月、4月,四次用装有液体的塑料瓶砸向邻居张某家的房门;2019年7月,刘某在凌晨两次大力锤击邻居王某家房门并进行辱骂。
2019年9月,公安局对刘某故意多次制造事端,骚扰他人正常生活,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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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是社会存在的普遍问题,邻里之间在出现矛盾时,应当保持宽容、冷静的态度去解决问题,不应意气用事导致邻里关系紧张,为发泄个人情绪,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甚至变本加厉。
刘某的行为表现为针对该栋不特定多人,通过砸墙、震楼、深夜敲门辱骂等方式进行滋扰,无事生非、制造事端,致业主无法安静、祥和地生活,应当认定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因多次滋事,社会影响较大,属情节严重。
酒后滋事
2022年10月23日03时张某某醉酒后回到兴海县子科滩镇丽景小区家中,之后因为琐事跟其妻子马某某发生口角争执,随后用自身皮带对马某某进行殴打,导致马某某面部及体表多处受到不同程度受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张某某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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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小摸
3月3日,暂住于桐乡市濮院镇的河南籍男子张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在建筑工地上仅仅偷了总价值约一百元左右的几十只铁轧头,却换来了五天的拘留。
当天凌晨,在濮院一直未找到工作的张某趁无人之际,在镇工业园区附近的建筑工地上偷得用来固定井字架的铁轧头50余只,随后脱下衣服一包,欲当废品卖掉,谁知还没来得及回到住处,就被濮院派出所巡逻队员抓获。办案民警询问后,当即依法对张某处以治安拘留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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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新法有一个显著特征:处罚阶梯明确。以盗窃为例,对“情节较重”一项上就有了诸多明确的定义。比如盗窃财物的数额在500元以上的;虽未达到500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等等……新法还对民警在办案中衡量违法情节轻重及处理的精确度作了进一步强化。
青年感悟
飞服中心 徐晨
在感受烟花爆竹带来的浓浓年味的同时,也发生了多起在密集的居民楼外燃放烟花引起火灾和人员伤亡的事件。所以我们应当要增强法律意识、敬畏意识,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地方政府的各项燃放规定,严格遵循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养成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空管中心 龚宇
春节期间,是家人们团聚放松身心的好日子,也是大家容易放松警惕的时候。我们在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符合规定的场所燃放合格的产品,切不能贪图小便宜购买不合格的产品,也不能在禁放区燃放烟花。聚会饮酒时要适度,不劝酒,不逞能,不意气用事,做守法的好公民。
空管中心 赵哲
春节期间是一年之中最适合我们放松身心、与家人朋友团聚的日子。但也应注意放松并不等于放纵,超出法律的范围不管在何时都会受到处罚。在燃放烟花爆竹前应该查询当地法律法规是否允许,或者有什么限制条件;聚餐饮酒也应该适量,拒绝劝酒等行为,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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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 华东空管局青年普法宣传工作队
编辑 | 徐昊 赵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