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知县、县丞、县尉有何区别
1.县令。在其他工具书中的解释是 官名,相当于县长。县令之名,起于战国,其时秦及三晋县的长官均称为令。
2.知县,官名。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即上派的县长
3.县丞。中国古代地方职官名。在县里地位一般仅次於县令(或县长),相当于副县长,汉时每县各置丞一人,以辅佐令长,主要职责是文书。
4.县尉。负责一县的治安和抓捕盗贼的工作,级别在县令、县长(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之下,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局长(兼任副县长的相当于县丞)。
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县长,是主管一县事务的一把手。 县丞相当于现在副县长,是县令的副手之一,一县的二把手。 县尉相当于现在的县公安局长,是主管一县捕盗、治安等刑事、司法事务的官员,品级一般略小于县丞。
县尉秦、汉制度,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一般大县2人,小县1人。西汉长安与东汉洛阳,各有4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