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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冬季的到来,气温降低、浓雾及下雪天气会时常光顾,给我们的行车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交通事故也随之会增多。师傅们在营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请务必在第一时间向所属车队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行驶方向、事故简要情况;人伤事故还需报告受伤情况、碰撞部位、是否有生命危险。如有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我们每辆车都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发生事故后都有足够的保额予以赔付,因此,当发生事故时,请您不要惊慌,应冷静处置,及时报警,对伤者进行施救,千万不能因惊慌恐惧而逃离现场。如出现逃逸现象,当事人将会承担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〇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5、《乌鲁木齐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1小时内如实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逃逸人的此种行为会产生诸多严重的法律后果:(1)因逃逸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2)对逃逸的当事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因逃逸致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对于肇事后逃逸的可能使自己行为的性质发生变化,从一般的违法行为转变为犯罪行为,例如,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如果不逃逸仅仅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则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触犯刑法。交通事故逃逸是极为恶劣的行为,不仅是对受害者不负责任的表现,更是对法律的挑衅,这种罔顾别人性命的行为是必须受到谴责的。
综上所述,师傅们务必要牢记,发生事故请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司,切不可迟报、瞒报,更不能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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