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凌晨2时许,S102线阜阳市颍上县境内100km 700m处(十八里铺镇),一辆装载33.5吨异辛烷的危化品车与水泥挂车相撞后发生爆燃,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合人民币1051.7余万元。
事故现场
事发前日19时20分许,驾驶人费世凯驾驶豫ND1362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豫NU497重型罐式半挂),运载危险化学品异辛烷从宣城市始发驶向山东菏泽市。事发当日凌晨1时40分许,执行危险化学品车辆凌晨2时至5时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规定,从滁新高速公路颍上收费站驶出后进入S102线,并沿该线颍上县管仲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凌晨2时8分许,车辆行驶至S102线100km 700m处(十八里铺镇人民桥)“Y”型路口平角处,因对该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误判,减速停车等候通行。
事发前日约21时许,驾驶人杜迎合驾驶皖K6127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无号牌拼装半挂车),驶至凤台县柏郢村岳云奎煤矸石场装载该石料,约24时许驶离并进入S102线驶向阜南县。凌晨2时8分许,随尾撞到豫ND1362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豫NU497重型罐式半挂),导致被撞车辆后部左侧异辛烷发生泄漏起火随即爆燃,并瞬间引燃了停靠在同向左侧车道等候信号灯左转的由驾驶人林启坤驾驶的皖K5J106号重型水泥半挂牵引车(牵引皖KEF60挂)。
同时,明火迅即引燃事发路段北侧的民房,造成驾驶人和民房内居民共8人死亡,其中,驾驶人2名(杜迎合,林启坤),民房内居民6名。民房内居民3人受伤,3车烧毁,3处民房和屋内物品不同程度受损,最小死亡者仅1岁。
事故现场平面示意图
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驾驶人费世凯夜间疲劳满载驾驶车辆尾部反光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车辆,遇交通信号绿灯误判突然停车,与驾驶人杜迎合驾驶的由车主许东私自购买的非法拼装挂车超载超速上路行驶,遇险情处置不当撞击前方停候的危险化学品车辆,导致危险化学品车辆装载的异辛烷从其尾部泄露并瞬间爆燃,造成人员较大伤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为:事故车辆所有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关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改建项目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从而造成的一起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危化车尾部反光标识不符合标准;
2、挂车非法拼装未经检验,超载超速驾驶;
3、红绿灯设置不合理,交警大队隐患排查处置不力被追责;
4、住建部门未按标准设置并建设公路交通信号灯;
5、征地拆迁不到位,改扩建公路沿线不符合安全距离标准的居民住房大量存在。
事故路段
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人费世凯、邢书龙和许东移送司法机关,对杜迎合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对事故相关经营单位阜南县春蕾物流运输有限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对事故相关政府、部门(单位)副县长等9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和实施组织处理;
责成颍上县公安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向颍上县政府作书面检查,阜阳市公路管理局向阜阳市交通运输局作书面检查,颍上县政府和阜阳市交通运输局向阜阳市政府作书面检查,阜阳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同时,对涉及河南省商丘市金源物流有限公司及所在地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建议由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进行深入调查。
事发路段北侧3户居民房被引燃后现场图
危险化学品
具有不可预估的,不定时的危险
必须对其严加管控
油罐车安全行车要注意哪些事项
装卸作业又有哪些要求
为了您的安全,请一定要详细了解
控制可燃物注意事项
① 必须杜绝油罐车储油容器溢油。对在油罐车装卸油品操作中发生的跑、冒、滴、漏、溢油,应及时清除处理。
② 油罐车卸载货物后严禁将油污、油泥、废油等倒入下水道排放,应收集放于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理。
③ 油罐、库房、泵房、发油间以及油品调和车间等建筑物附近,要清除一切易燃物。
④ 油罐车保养和维护用过的沾油棉纱、油抹布、油手套、油纸等物,应置于工作间外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清除。
断绝火源注意事项
① 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或其他火种进入油库和油品储存区、油品收发作业区。严格控制火源流动和明火作业。
② 油库内严禁烟火,修理作业必须使用明火时,一定要申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
③ 汽车、拖拉机入库前,必须在排气管口加戴防火罩,停车后立即熄灭发动机,并严禁在库内检修车辆,也不准在作业过程中启动发动机。
④ 铁路机车入库时,要加挂隔离车,关闭灰箱挡板,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和在非作业区停留。
⑤ 油轮停靠码头,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携带火源登船。
防止电火化引起燃烧和爆炸
① 油库及一切作业场所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都必须是防爆型的,安装要合乎安全要求,电线不可有破皮、露线及发生短路的现象。
② 油库上空,严禁高压电线跨越。储油区和桶装轻质油库房与电线的距离,必须大于电杆长度的1.5倍以上。
③ 通入油库的铁轨,必须在入库口前安装绝缘隔板,以防止外部电源由铁轨流入油库内发生电火花。
防止金属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燃烧和爆炸
① 严格执行出入库和作业区的有关规定。禁止穿钉子鞋或掌铁的鞋进入油库,更不能攀登油罐、油轮、油槽车、油罐汽车和踏上油桶,并禁止骡马和铁轮进入库区。
② 不准用铁质工具去敲打出容器的盖,开启大桶盖和槽车盖时,应使用铜扳手或碰撞时不会发生火花的合金扳手。
③ 在库房内应避免金属容器相互碰撞。更不能在水泥地面上滚动无垫圈的油桶。
④ 油罐车油品在接卸作业中,要避免接卸鹤管在插入和拔出槽车口或油轮舱口时碰撞。凡是有油气存在的地方,都不能碰击铁质金属。
防止油蒸汽积聚引起燃烧和爆炸
① 未经洗刷的油桶、油罐、油箱以及其他储存容器,严禁修焊。洗刷后的容器在备焊前要打开盖口通风,必要时先进行视爆。
② 库房内储存的桶装轻质油品,要经常检查,发现渗漏及时换装。桶装轻质油的库房、货棚和收发间应保持空气流动。
③ 地下、山洞油罐区,严防油品渗漏,要安装通风设备,保持通风良好,避免油气积聚。
运输防撞防泄漏
① 尽量将罐体的外接口安排在筒体两端的封头部位因为这个部位不容易受到撞击。
② 阀门应尽量采用内置式,以减少阀门伸出筒体的部分,减轻或免受撞击。
③ 槽罐车阀门伸出筒体部分要有足够强度的护栏加以保护避免阀门受到撞击。
④ 对盛装高度和极度危害毒性介质的罐车在进出阀门较集中部位安装泄漏报警器。
⑤ 对盛装髙度和极度危害毒性介质的罐车应增设紧急堵漏装置,万一有毒介质泄漏也能采取紧急堵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