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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四统一管理法是指(12/18更新)

1、材料投入计划

(1)材料的采购(材料供应的计划、价格的选定、供应商的选择、采购合同的签 订)、现场材料的管理、现场设备的管理、仓库材料设备的保管。

(2)材料、设备分类

根据招标文件对材料和设备进行分类,工程材料、设备分类方式及内容: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称为A类材料设备)由发包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发包人向供应商付款。

2)发包人指定的材料设备(称为B类材料、设备)

发包人、承包人与指定供应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发包向指定供应商付款, 但发包人向指定供应商的付款需要承包人的审核、签字。

3)需经发包人认可供应商的材料、设备(称为C类材料、设备)

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供应商,发包人、承包人、供应商签订采购(供 应)合同,承包人向供应商付款,承包人亦可委托发包人向供应商付款。

4)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称为D类材料设备)

发包人提出技术要求并划定可选品牌的范围,由承包人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 (供应)合同,由承包人向供应商付款。

(3)材料、设备管理思路

我单位作为总承包商要对工程的所有材料进行全方位“一体化”管理。

2、材料采购供应

(1)承包人供应材料(D类)

1)采购程序及要求

①对国家有统一技术规格标准和规范,且业主在招标前已明确使用标准的建 筑材料,采用由设计单位和业主明确标准和规格,业主推荐品牌,我单位根据招 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标准、规格、质量要求自行采购。

②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负责采购的材料,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产品目录、技术质量标准、国家环保、消防产品认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如果为代理商要提供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产品报价单,出厂合格证,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和业主进行验收。

③建立样品封存制度,旨在确保工程使用材料、设备的品质。对经过各方综 合(技术、外观)认定的样品进行封存,直接作为订货与验收的事物标准。

④材料在使用前要按有关规定及业主的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工程材料、设备复试应满足规范要求。根据GB50325 - 2001 ; GB6566 - 2001 ; GB18580 - 200T GB18588 - 2001 ;GB11737 - 89;GB/T18204.25 - 2000 等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材料环保检测实际情况,制定材料环保管理办法。

不合格产品不得采购、进场和使用。

⑤施工总承包单位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书面报监理单位和业主,并经设 计单位书面同意变更,建设单位认可后才能使用,费用调整按“材料价格确定原 则”处理。

2)材料采购计划

①工程开工后,由物资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各方编制物资申请计划,其中包 括我单位施工所需物资计划、各专业分包单位物资计划,计算出预算用量、总体 及分批使用计划量、使用时间,提交主管商务的项目副经理进行审批。同时交业主进行审核,业主审核后将各方共同认可的总体及分批使用计划量、使用时间作 为材料供应的依据。对于由公司统一采购的物资,计划提交给公司采购中心,对于由项目采购的物资,计划提交项目采购人员。在每月底编制下个月材料使用计划,交业主进行审核。

②物资申请计划作为制定采购计划和向供应商订货的依据,应注明产品的名 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主要技术要求(含质量)、进场日期、提交样品时 间等。对物资的包装、运输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也应在物资申请计划中注明。

3)材料的选定

开工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联系厂家送产品样板及相关资料给监理和业主进行审批。经业主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对样品封存,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选送样板的同时, 要填写《选定样板报告表》一式六份交监理和业主,由各方在表上加具意见和签名盖章后,作为材料购买、报验及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4)材料采购方式

对于这部分材料,采购方式分为:招标采购、邀请报价采购和零星采购等三类。

①招标采购指对于采购金额数量较大、技术复杂且有较多可供选择的供应商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招标采购由采购中心组织进行。

②邀请报价采购是指采购金额数量较小、技术要求程度较低,需要供应商进 行技术配合支持时,从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邀请三家参与投标的采购方式。邀请报价采购可由采购中心或项目经理部组织。具体采购主体在采购方案中 确定。

5)供应商资格预审

①招标采购供应商和邀请报价采购供应商均应优先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当中选择。

②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或拟邀请的供应商不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当中,则应由采购主体负责进行供应商资格预审。

③采购人员负责向供应商发放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并核查供应商填写的供应 商资格预审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符合要求的资质能力。

④对经销商进行资格预审时,经销商除按照资格预审表要求提供自身有关资 料外,还应提供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料。

⑤合格供应商名单内的或本年度已进行过一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不必再进行 资格预审,但当供应商提供物资的种类发生变化时,则应要求供应商补充相关的资料。

⑥进入供应商选择表的供应商均应资格审查合格。

6)考察

①必要时,项目应在评价前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应包括:生产能 力、产品品质和性能、原料来源、机械装备、管理状况、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 力以及对供应商提供保险、保函能力进行必要的调查等。

②考察由采购单位组织、项目物资及设备部有关人员参加。如果业主及监理 单位要求参加,可以组织业主及监理单位参加。考察后,组织者应将考察内容和 结论写入供应商考察报告作为供应商进行能力评价的依据。

7)样品、样本报批、业主与监理单位审核

①对于需要进行样品/样本审批的物资,项目质量总监应提前确定需要,并向 项目物资管理部提交样品/样本报批计划,明确需要报批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 报批时间等要求。

②物资采购工程师负责样品/样本搜集与询价。收到样品/样本后,采购人应 填写《看样定板材料一览表》并提供三家以上满足设计要求的产品样板及有关资 料一起交与项目专业工程师,表中写明该产品名称、产地、品牌、颜色、规格、 型号、等级、价格等。物资及设备部经理负责向业主、监理和设计办理报批手续, 由业主最终审定。物资及设备部经理将样品/样本报批的结果通知物资采购工程 师。样板一经选定,由各方在该表加具意见和签名盖章确认后,作为材料购买、

报验及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各方必须妥善保管。所选定样板由监理单位封存 作为验收依据。

8)综合评价及供应商的确定

通过将资格预审情况、考察结果、样品/样本报批结果、价格与工程要求的比 较,应对供应商做出以下方面的评价:

①供应商和厂家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②产品的功能、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③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应附成本分析);

④生产能力能否保证工期要求;

⑤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能力是否满足需要。

根据上述评价结果选出“优质低价”者作为最终中标供应商。供应商的确定, 首先由采购小组提出一致意见,由主管项目副经理批准。

9)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负责人在与供应商商谈采购合同(订单)时,应与供应商就采购信息充 分沟通,并在采购合同(订单)中注明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和数量、 进场日期、技术标准、交付方式以及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内容,规定验收 方式以及发生问题时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仲裁方式等。

合约商务部经理负责组织合同拟定和会签工作。采购合同必须在公司商务部 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基础上,结合项目和采购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采购合同由项目、采购部门、公司商务部门、财务部门会签。项目经理予以 批准,并按照联签细则进行签署。

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部门应将采购合同正本、采购合同审批汇签单交商务 部保存,将采购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发至项目并对项目进行采购合同交底。此外,采购部门应保存一份采购合同副本。

(2)发包人供应和制定供应材料设备(A、B类)

委派专人负责,成立材料、设备管理小组并具体组织落实安排。

1)采购程序和要求

①甲供材料设备到场后双方一起验收交接入库,设备及材料所有质量证明材 料移交至我总承包单位归档。

②业主根据经各方共同认可的甲供物资计划中分批使用计划量以及使用时间按时按量供应材料。甲供物资计划内容包括业主供应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 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业主按照约定的内容供应材料,对其质量负责。

③业主物资到场时,需将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供货商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名录、技术质量标准(含 规格、型号、参数、颜色、功能等)、国家环保、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 报告等资料提供给总承包单位,如供货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产品报价单,出厂合格证明、有效的检验报告和生产许可证。由总承包单位将产品资质文件上报给监理审核验收。

④对于业主供材,未经业主书面批准,我单位或专业分包方不得自行采购同类材料用于本工程。

⑤业主提供的材料必须经材料供应监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提供给我方或专业分包方,以保证该批材料是在材料供应监理的监督控制范围之内,并符合有关质量管理规定。

⑥业主在所供材料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由我单位妥善保管。因我单位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我单位负责赔偿。业主未通知我单位清点,我单位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业主负责。

2)材料采购计划

①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根据施工图及时计算出预算用量、总体及分批使用计划量、使用时间,交业主进行审核,认可后作为使用计划量、使用时间的材料供应 依据。结算时,若有关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数量小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所计算出的计划量,则计划量与实际结算的差额费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

⑦未经业主书面批准,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得自行采购同类材料用于本工程,如经发现,业主按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自行采购同类材料金额的3倍作为违约金;若有以次充好现象,业主保留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追宄法律责任的权利。

⑧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工程变动情况导致材料需求发生变化,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和业主进行协调和处理。

⑨发包人认可供应材料(C类材料)

⑩采购程序和要求

⑪由业主会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通过招标选定设备材料供货方,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该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本工程甲招乙供材料的范围:业主 在招标前未明确使用标准的建筑材料或装饰装修材料,业主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给出暂定价的材料: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采购的材料在质量或价格、规 格、型号、厂家、品牌、颜色不能符合业主使用要求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设备材料;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报送的材料价格、质量、品牌 业主不满意,业主决定必须进行甲招乙供的材料。

①按业主通过招标确定的设备材料价格结算。其材料二次装卸、保管及转运 费用作为合价包干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另计。

②凡材料源与业主单位选定单位不符,或材料发票、质保书、批号不符、业 主有权利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清退长场。

1)材料采购计划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工程进度计划被批准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甲招乙供 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工程进度计划更新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更新甲招乙 供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

2)签订采购合同

总承包施工管理单位在业主选定甲招乙供材料供应商后7天内与材料供应商 签订材料采购供应合同。我单位所购甲招乙供材料必须将供货合同及供货发票的 复印件交给业主材料部以便财务结算。

3.2材料现场监控管理

1、材料标志

(1)入库验收

1)采购员在向供应商订货时,应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有发货单据、材 质证明及合格证,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等标识清楚。材料到货后,由采购 员和保管员办理入库验收手续,保管员要认真做好进货验收记录,并对质量保证 文件进行归档。

2)业主在所供材料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总承包单位,由我单位物资部门相关人员与业主共同清点。清点后在业主供货淡上签任后由我单位妥 善保管。因我单位原因造成材料设备丢失损坏,由我单位负责赔偿。业主未通知我单位清点,我单位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或损坏由业主负责。

3)对于业主供应材料设备,无论现场交货还是仓库交货,我单位按照实际供 货量在供货单上签认。

4)对于业主供应材料设备,业主负责将材料运到我单位指定的仓库或工地现 场材料堆放地点。我单位须为业主提供材料运输所需通道和卸货作业场地,提供 材料仓库或符合要求的材料堆放场地,并负责卸车、验收、交货后的保管及二次 转运。如因我单位施工区域内道路或场地、卸货机械、仓储原因导致材料无法运 送或不能及时到货而停工,费用及工期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5)业主所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约定不符时,我单位与业主约定如下: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约定不符,在业主替换前,我单 位拒绝接收保管,业主要求我单位先行接收的,保管费用由业主支付。

业主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约定不符,经业主同意,我单位可代为调换,由业主承担相应费用。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由业主负责运至约定指定地点。供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时,由业主补齐。

(2)其他

1)材料从验收入库、发放到最终使用应具有唯一性标识,且标牌应清晰,牢固耐久。

2)在多处存放、加工使用、分批发放及有退库材料等情况发生时,应做好标识的移植并作记录,确保材料在需要追回或进行检验时能够进行识别。

2、材料的发货、接收和质量检验管理方法

(1)材料检验原则

1)所有材料均按照国家有关试验规范以及地方标准的要求执行。

2)业主提供的货物必须经材料供应监利签字批准后方可提供给承包人,以保 证该批材料是在监理的监督范围内,并符合有关质量管理规定。

3)运到现场的材料设备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如果没有,业主有权拒收材 料,如果有,业主必须当天办理接收手续。

4)项目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在材料检验工作中应做到准确、及时、认真。并 对检验工作承担全面责任。在检验工作中把好“三关”,即:质量关、数量关、单 据关,坚持“五不检验”即:

没有采购计划不检验;

资料手续不全不检验;

名称、规格、型号不符不检验;

数量不对不检验;

质量不合格不检验。

(2)材料检验依据

质量符合本工程规定的标准、规范或合同要求;数量、规格型号符合材料采 购合同或材料采购计划的相应要求。

(3)材料检验工作内容

1)项目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应亲自进行材料检验工作。在材料的数量、质量 检验过程中,对于有明确检验技术要求的,按要求进行检验。对于没有明确检验 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采取抽查的方法,抽查的比例一般为5%-10%,抽查中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有问题时应扩大抽查范围或全部重新检验:

①与供应商协作关系较稳定、证件齐全、包装完整者;

②包装严密、打开原包装容易损坏原材料质量或不易恢复外包装原状者;

③数量大而件数多、包装完整无疑者;

④以理论换算的材料其规格整齐划一等。

2)对于现场大宗材料和地材的数量检验,应以实际检验数量为准,每车都必 须点数或检尺,并按理论换算方法进行计量换算,作为实际检验数量。

3)在卖方设置的计量器具,并且其中选一定数量作为公秤,该公秤除了通过市技术监督局的认证外,有材料供应监督进行监督并不定期的抽查。

(4)检验中发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

1)入库或进场材料的外观质量有问题时,应单独堆放,作好标识并及时通知 供应商或有关部门取样检验,进行处理;

2)对于现场材料质量或材料检验报告有异议时,由业主、工程监理、供货商以及施工单位共同取样送至市质量监督总站检测中心进行复检,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质检费用由供应厂商负责。

3)对质量保证文件(如产品合格证等)不齐全者,应作待验材料处理,单独堆放保管,并作好标识,待其齐全后再进行检验;

4)当材料的规格、质量、包装部分等不符合要求时,先检验合格品,不合格 品则单独堆放,妥善保管,不得动用,在规定时间内由采购人员和供应商联系解

决。

5)在检验过程中,保管员/项目材料员要认真做好检验记录,以备查用,对 于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对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 得入库,应另行堆放并作好标记,等待处理。

(5)材料复验

1)总承包自购材料及甲供材料需要进行复验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进行复验工作。专业分包购材复验抽检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实施。

2)当材料有以下情况之一时,项目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应与物资工程师联系要填写复验委托单,并配合试验机构对材料进行复验:

①无质量保证文件或文件不完全的材料;

②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质量保证文件的正确性有怀疑时;

③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质量保证文件与所到货的材料不相符时;

④当其为重要工程材料,必须经复验并取得合格结果才可使用时;

⑤当设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明确规定必须对某些性能指标复验时。

3)材料复验的取样必须有代表性,即所采样品能代表该批材料的质量。不同 的材料应按不同的取样单位、取样数量、取样部位、取样方法进行。对重要构件 和非匀质材料可酌情增加采样数量,尚无取样标准的材料,可按以上要求酌定办法。

4)将需复验材料的试样送项目部指定的试验室,试验报告由项目专业工程师归入工程档案。

(6)材料质量保证文件的管理

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对工程使用的材料,每月进行及整理归档有关资料, 如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并在供货期满后,负责做好所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移交。

2)应按工程规范的规定,要求供应商提供完整有效的质量保证文件,如质量保证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试验报告、《材料送货单》等。

3)材料质量保证文件应有足够的份数,份数可在材料供货合同中规定。

4)所有为本项目提供的材料,均需配套提供质量保证文件。

(7)材料保管、堆放管理办法

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承担所购买材料的保管责任,若有丢失责任自负,并赔偿因此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因上述材料在施工现场保管不善,而引起的材料质量问题,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8)材料验收

1)验收准备:材料员每月应向仓库保管员发出一份材料采购计划和大宗材料订货合同,材料到货前,材料员通知仓库保管员准备好存放地点、遮垫材料、搬 运、装卸、检验用的设备和工具,对易燃、易爆、易损、有腐蚀性等特殊 材料要有防护措施。

2)核对凭证:材料到货后,材料员应核对订货合同、发票、运单、装箱单、 发货明细表、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等,并将资料交给仓库保管员作为入库检 验凭证。

3)对数量差,在规定镑差以内,按实际数量验收;超过镑差部分,按实做好 记录,报材料部处理,处理前,不得动用。

(9)材料入库

1)按上述验收程序实施后,材料员将验收单交给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对 材料名称、材质、标记、规格、数量以及包装完整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 在验收单上签字。

2)根据验收单登账,立卡,建立材料档案。

(10)材料贮存

1)仓库保管员把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文件资料随同与其对应的材料一同保管,做到“四相符”:即保证所保管材料的账、卡、物及质量保证文件相符。

2)材料存放布局要合理,实行“四号定位”,即库号(区号)、架号(点号)、 层号(排号)和位号定位;按材料种类分库(区)、按材质分架(点)、按规格 品种分层(排)、分位,并做出明显标记;按照“五、十为伍”原则成堆、成方、 成层、成行摆放。

3)仓库保管员应特别注意加强库存材料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为了材料的安 全,降低库存损耗,应采取防雨、防光、防震、防尘、防腐蚀、防霉变、 防老化、防爆、防破损等手段或措施,并对易燃、易爆、有毒的材料专库保管,加强检查,规定禁令。

4)项目应加强材料现场管理,责任到人,控制现场损耗。

5)每月对现场材料、每半年对仓库材料进行盘点,并编制材料盈亏报表。

6)定期对所贮存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有变质、损坏等问题及时书面报 告有关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7)对于有使用期限的材料,材料员应在验收单上说明并提醒仓库保管员,以 控制在其失效前使用。过期材料没有取样化验,不能证明其质量的,一律不得发出使用。

8)对质量标记不清或其已经脱落的材料,凡有准确依据的,仓库保管员在核 对质量保证文件资料的基础上,重新做好相应标记;对于尽管有依据,但对应性 不强的应辅以必要的检验手段,在查明其材质后,重新做出标记。

(11)材料出库

①项目应建立限额领料制度,材料使用单位材料员根据材料使用计划表认真 填写领用单,写明材料名称、材质、规格、型号、数量,(设备要写明图号、箱号、部件号),经有关人员审批,交仓库保管员核发,但设备发放应专项专用,未经设备主管部门同意不准拆套发放。

②材料员根据领料单登帐(在库存材料台帐上削减库存量)。仓库保管员按 批准的领料单核发材料。

③必要的标记移植应在材料发放的同时进行,以确保发出的及剩余的材料上有相应的质量标记。

(12)材料退库

1)凡是工地节余的材料或较长时间不再使用的材料一般都应办理退库手续。

2)由项目材料员填写材料退库单,在退库单上标明:材料名称、材质、规格、 数量、退库原因,连同该材料验收时的质量保证文件的复印件交材料中心,经材料中心有关人员检验、审查、核对材料(包括质量标记)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退库手续。

3)对于办理退库的属于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如无质量标记、质量保证文件不齐全、已严重损坏者,经材料负责人批准,均按不合格品处理。对于通过质量复 检手段重新确认并证明是合格的,由相应专业工程师在复验报告上签字确认后,则按合格品处理,办理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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