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技》,此词条收录于01/29,仅供参考
杂技,也称为“杂伎”或“杂戏”,是指演员靠自己的身体技巧完成一系列高难度动作的表演性节目。
中国杂技历史悠久,已有3000多年历史,它萌芽于原始社会时期,形成于春秋至秦汉时期,汉代至唐代发展至鼎峰,元代以后开始衰落,新中国成立以后开始振兴。杂技由演员靠自己身体技巧完成一系列高难动作,按照表演形式可将其分为平衡造型类杂技、抛接类杂技、翻腾类杂技共三种类型,有耍坛、顶碗、滚杯、钻圈、顶技、蹬技、转碟、绸吊等多种类型的表演节目,每一种技艺都是代代相传,同时还具有浓厚的地域性;中国杂技艺术艺术内容丰富,表演形式多样,场所可简可繁,选择不同的杂技内容或节目,通过练习和表演,可以达到自娱自乐,或增进团结和友谊,丰富文化精神生活的目的;它以无与伦比的精湛技艺、绚丽多彩的传统节目,独特鲜明的民族风格,博得了国内外广大群众的赞赏和喜爱。
2006年,河北省吴桥县、山东省聊城市的杂技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08年,江苏省建湖县、河南省濮阳市、山东省宁津县的杂技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14年,湖北省武汉市、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的杂技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