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此词条收录于12/25,仅供参考
吐蕃(音tǔ bō,藏文:བོད།,公元633年—842年 ),是位于青藏高原、以中国古代藏族人为主体的政权。吐蕃共历九帝,国祚209年,先后与唐、南诏、回纥鼎立。
贞观七年(公元633年),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正式建立吐蕃王朝,建都山南匹播城(今西藏琼结县),后迁都逻些(今拉萨),史称“吐蕃”。松赞干布在位期间,在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上进行了调整或创造,主动与唐朝和亲,在使本地区安定之外,引入了汉朝先进的文化与科技,为后来吐蕃的强大奠定了基础。芒松芒赞至赤德祖赞三任赞普在位期间,经历了幼主继位、大论专权、外戚势强,尽管这一阶段王权更迭频繁,但极大地拓展了吐蕃的疆域。赤松德赞时,吐蕃王朝的发展达到鼎盛。疆域范围向西抵达西亚、中亚,向东抵达四川盆地西缘。国内随着废除禁佛令的实施,苯教和佛教在国内并行。此后,吐蕃王朝由盛而衰。赤德松赞利用宗教信仰和对小国战争、对唐求和的方式,换得吐蕃经济的发展,政局相对稳定。赤祖德赞继位后,由于其年幼体弱,皇权再一次被僧相把持。僧相对佛教推广,挑战了贵族集团的利益,引起了政坛的斗争倾轧。达玛邬东赞继位后,为巩固王权,解决经济、军事和社会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启了灭佛运动。会昌二年(公元842年)达玛邬东赞身亡,吐蕃王国破灭。达玛邬东赞去世后,其两子自立为王,开始了正统王位之争。公元10世纪初叶,乞力胡派政权逐渐消亡;公元923年,欧松派远走西藏阿里,另立古格政权。
吐蕃王朝的官制由贡论、囊论、喻寒波、武职及纰论五大系统构成,实行“寓民于兵的”全民皆兵制;采取五茹六十一东岱的行政区划形式;经济上以畜牧业和农业为主,手工业生产也具有一定水平,特别是金属加工产品,是向唐的贡品之一。商业方面,吐蕃不仅与唐朝有贸易往来,也开放了与中亚、南亚的贸易渠道。松赞干布时期,吐蕃成功创造出属于自己民族的文字,是现代藏文的基础。吐蕃人有极深的宗教信仰,苯教和佛教是吐蕃的主导宗教。汉医及外来医学的影响,吐蕃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藏医系统。吐蕃艺术上的成就,主要体现在雕塑、绘画和音乐舞蹈方面。民族学研究专家郝时远评价西藏宗教典籍中所包含的历史、语言、天文、数理、哲学、医学、建筑、绘画、工艺等知识体系之丰富,超过了任何其他宗教的知识积累。
“吐蕃”一名的由来,主要有羌人后裔说和译音说两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