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大典》,此词条收录于12/25,仅供参考
开国大典,是1949年10月1日15:00到21:00在中国北京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该仪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标志。
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筹建新中国的各项工作开始展开,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筹划开国大典。1949年7月初,周恩来确立为开国大典筹备委员会主任。为加强对开国大典筹备工作的领导,中共中央成立开国大典筹备委员会,周恩来任主任,北平市委书记彭真、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代理秘书长林伯渠、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任副主任。筹备委员会商定大典方案,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中国人民解放军阅兵仪式和人民群众游行活动3项。为保障开国大典的顺利举行,大典筹备机构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指示,组织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紧锣密鼓地推进修整场地、添置设施、开展演练和整治环境卫生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在之前,整修天安门广场、修建升旗设施和制作新中国第一面国旗、受阅军队演练、群众演练。从凌晨一点开始,各部门就开始为开国大典做准备,参加开国大典的群众也陆续到达指定位置。
1949年10月1日下午,开国大典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下午一点,毛泽东向世界庄严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毛泽东宣告完毕后,林伯渠秘书长宣布阅兵典礼开始。朱德走下天安门城楼,检阅陆海空三军部队。阅兵仪式结束后,首都夜空点燃了1万发礼花。接着是30万人的群众游行;游行结束后举国欢庆。随着林伯渠秘书长宣布大会结束,毛泽东和其他领导人走下主席台,到城楼两侧向停留在广场的群众和执勤人员挥手致意。苏联、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表示祝贺。
1949年10月1日,在这里举行的开国大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庄严仪式。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定将以后每年的10月1日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