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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中侍御史-三国时期官名

殿中侍御史

《殿中侍御史》,此词条收录于12/31,仅供参考

      殿中侍御史,中国古代官制,起源于秦初设立的侍御史。三国时期,曹魏在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主要职责是记录朝廷动态和纠弹百官朝仪。唐宋两朝,御史台分为台院、殿院和察院三部分,殿中侍御史属于殿院机构成员。明清两朝后废除此职。

      秦初设侍御史,汉时分为侍御史和治书侍御史。三国魏派御史二人居殿中,察非法,后乃以之为官名。西晋时置四人,东晋时置六人。两晋南北朝沿置。隋代避隋文帝生父杨忠讳,改称殿内侍御史。炀帝时省。唐复置殿中侍御史,掌纠察朝仪,兼知库藏出纳及宫门内事,及京畿纠察事宜,位从七品下,较侍御史(从六品下)低。台中食坐之南有横榻,名“南床”,为侍御史专席,殿中侍御史与监察御史(正八品下)均不得坐。侍御史称“台端”、“端公”,殿中称“副端”。宋沿设殿中侍御史,掌纠弹百官朝会失仪事。元亦设此官,初沿宋制为正七品,后提高至四品。明初尚置,洪武九年(1376)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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