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3日,光明区凤凰街道A608-0173宗地垃圾清运项目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光明凤凰A608-0173宗地垃圾清运项目“7?1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因承包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工人违规作业而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相关单位: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垃圾清运单位:深圳市俊豪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俊豪公司”)
死者所在单位:深圳市汇宁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宁公司”)
事故相关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 )
监理单位:深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地铁工程咨询公司”)
事故项目
平面位置示意图
涉事项目示意图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7月13日上午,垃圾清运单位深圳俊豪公司装载机司机聂先锋按照工作安排来到涉事项目工地,清理垃圾池附近垃圾。中午12时10分许,聂先锋铲完垃圾后,准备将轮式装载机停到地下室,行驶至5号楼首层,准备左拐进地下室时,未注意到深圳汇宁公司工人张涛在其右前方通道右侧休息,驾驶轮式装载机将张涛头部及身体碾压,聂先锋发现异常情况后下车查看,见张涛伤势较重便立即拨打了120急救和110报警电话,12时33分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宣布张涛已无生命体征。
事故现场图
事发地点为涉事项目5号楼裙楼首层位置,周边安装的视频监控,只能看到聂先锋所开铲车的行进方向,无法监控到发生事故位置。
经现场勘查和相关人员问询,事发点位于涉事项目5号楼首层裙楼通道处。事故发生时为下班时间,张涛等工人在涉事项目5号楼裙楼首层休息。现场勘验可见:5号楼首层裙楼通道处,张涛被碾压的位置有沾有血迹的胶合板。
事发点位勘查及铲车行驶路线图
事故发生时,在张涛躺卧的木板与铲车之间无遮挡物的情况下,驾驶铲车的驾驶员,驾驶铲车上坡前能够观察到卧躺在木板上的张涛,前轮行驶至坡顶观察不到卧躺在木板上的张涛,铲车行驶至坡上后观察不到卧躺在木板上的张涛。
驾驶盲区测试
▷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1.聂先锋安全意识淡薄,违反管理规定和要求,在未完全确认装载机前方安全的情况下驾驶轮式装载车转向,碾压到前方的张涛,导致事故发生。
2.张涛安全意识淡薄,违反管理规定和要求,非作业时间在施工现场通道一侧休息,被车辆碾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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