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人员》,此词条收录于10/25,仅供参考
4050人员是指处于劳动年龄段中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本人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较差、技能单一等原因,难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的劳动者群体的称呼。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原国有企业的下岗人员,他们为改革作出了贡献,但随着年龄增长,就业也愈益困难,已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具体适应对象包括1998年以来下岗未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享受失业保险期满的国有企业失业人员等。
新兴的朝阳产业需要不断吸纳高素质人才,而夕阳产业又在逐步淘汰低技能的劳动力,当年身强体壮的劳动力被迫纷纷下岗失业,形成了今天的“4050”失业群体。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逐步取代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倾向于素质高、技术强的劳动者,低文化素质的劳动力需求越来越少。“4050”失业人员能够胜任的工作越来越少,即使是企业对低素质劳动力有需求,从年龄看来他们也没有竞争优势。
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对他们实行了更加优惠的政策,特殊扶持。对原来仅限于公益性岗位招用“4050”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政策,调整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招用“4050”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享受扶持政策期限暂定不超过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