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扣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公司无故扣工资,员工可以要求以下几方面的赔偿:
应得工资的支付:这是最基本的赔偿要求,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将无故克扣的工资补发给自己。
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加付赔偿金:企业违反工资支付义务,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等,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的 50% %u4EE5上 100% %u4EE5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如果遇到公司无故扣工资的情况,员工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50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5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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