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专利奖励政策
政策依据
1.《关于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鲁市监发〔2021〕4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00号)。
政策内容
1.对获得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2.对同一项目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同时获得国家和省专利奖的,不重复奖励。
适用对象
适用于省本级财政支持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适用时间
1.按照申报要求;
发布渠道: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handong.gov.cn/);
2.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
咨询电话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办公电话0531-88527397
申请条件
获得要求的知识产权
申请材料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批复预算,每年编制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申报指南,申报知识产权资助和专利奖励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