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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收到一个客户咨询:个体工商户取得专票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款?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说起。即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在税务管理上,个体工商户的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或具备健全财务的核算水平,可以被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
两种纳税身份在增值税抵扣规则上存在明显差异。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方式
个体工商户通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纳税方式采用的是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这个规定意味着,如果个体工商户是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计算增值税税款时,也一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方式
个体工商户的销售额超过一定标准500万元或具备健全财务的核算水平,经过申请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时,其纳税方式可以采用两种方式。
1、通常采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即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方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这种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在计算增值税税款时,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
2、还可采用的是简易计税方法,如同小规模纳税人一样,即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四、进项税额的抵扣条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是有条件的。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这一抵扣行为的前提是,纳税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必须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如果纳税人将这些购进的货物、劳务等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非应税项目,则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购进的电风扇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
五、总结
因此说,个体工商户取得专票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款,取决于其纳税身份以及抵扣条件是否满足。
如果个体工商户是一般纳税人且满足抵扣条件,则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
如果个体工商户是一般纳税人但不满足抵扣条件,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个体工商户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一律不得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不知道说清楚了没有,您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