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讲,民法是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律,因此民事权利是民法的基础也是核心。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假设我有一套房子,我可以决定卖了也可以决定不卖,我有选择卖还是不卖的自由,因为我拥有房子的所有权(民事权利),所有权赋予了我拥有处分房子的权利,有权决定卖与不卖,任何人无权干涉。
民事权利的法定分类图:
综合性权利
是既具有人身属性又具有财产属性的权利,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都是综合性权利。
物权和债权
物权是对世权(绝对权),权利效力可针对所有人,而债权是对人权(相对权),权利效力只针对特定人。(人泛指民事主体)
可这么理解,物权是建立在物上的权利,不针对特定人,不跟特定人有直接关系,而债权是建立在人上的权利,针对特定人,跟特定人有直接关系。以担保物权为例,担保物权看似是针对担保人的,其实不然,担保物权是针对担保物的,假设抵押房子,首先债权人跟抵押人之间订立抵押合同,合同为抵押人设立了一个合同义务即协助债权人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抵押人的这个合同义务对于债权人来说就是一个债权,债权人不可能请求其他人履行该义务而只能请求抵押人履行义务(协助债权人办理抵押登记),这就是债权作为一种对人权的体现,抵押人为债权人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该抵押权跟抵押人没有直接关系而只跟房子有直接关系,房子被卖来卖去早已不再属于原抵押人,没关系,抵押权人只需对房子行使抵押权即可,并不要找原抵押人,这就是物权作为一种对世权的体现。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