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遇到交通事故后,很多当事人会手足无措、处理不当,本篇梳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中要点,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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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处理
1、事故警示:遇到交通事故,立即驻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三角警示牌。防止二次事故产生。
2、因各大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会根据上一年度的报案次数和理赔情况调整保险费,上一年度报案多达2、3次的,有的保险公司会直接拒保。所以如果是没有人身伤亡、物损很小的事故,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3、向交警报案:
确认有物损、人身伤害的,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忘记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的可直接拨打110转接交警。有比较严重的人身伤亡的,第一时间拨打120及时求助。
拨通电话后应询问对方是否是122、110、120,确认之后,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主要情况明确告知对方,以便对方快速出警、及时救助伤者。
注意事项:对于交警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虽然现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院认定责任比例大小完全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实际操作中法院基本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划分的责任来确定各方应承担的事故赔偿比例,因此,交警部分认定的事故责任结果往往是决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若当事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及时申请复核。
4、向保险公司报案: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将报案人名字、电话、驾驶车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主要情况告知保险公司,或根据保险公司的语音指引具体回答案件情况,耐心等待保险公司指派人员处理报案事故。
部分保险公司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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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文仅收录部分保险公司联系方式,具体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保单所载的报案电话为准。
二、事故快处
适用范围 :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轻微;双方当事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齐全有效,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可以在线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操作要点 :
1、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三角警示牌。
2、事故一方当事人现场拍照取证,至少包括车辆侧前方、侧后方及碰撞部位3张照片。
3、事故双方当事人及车辆撤离现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该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综上,交通事故处理应注意将保障人身安全为首位,同时兼顾交通秩序,轻微事故可在留存证据后人车撤离通过事故快处流程处理,有其他争议情形的,及时报警、及时疏散人员,等待交警处理。
4、事故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交管12123【事故快处】功能申请在线认定,只需要事故一方当事人根据提示操作采集事故相关信息,另一方当事人配合验证确认。
所需采集的信息一般包括,双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受损图片等。
5、事故现场完成快速处理流程后,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到指定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或指定定损点,进行定损、理赔。对于保险公司开通在线定损理赔的,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申请在线定损理赔。
三、诉讼理赔
1、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理赔
车损、人身受损严重,事故双方及保险公司就理赔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伤者作为原告起诉,应注意证据搜集及举证,进而通过举证证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向法院主张由被告按照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诉讼请求赔偿项目及所需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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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构成工伤的,可与公司协商由公司在事发后一个月内协助申请认定工伤,并申请对伤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进而领取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公司不配合的,当事人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认定工伤。公司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申请认定工伤后,可起诉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认定工伤的前提:当事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证据不充分(可通过社保记录、银行流水等辅证)的,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会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工伤。此时一定要先向劳动保障工伤认定部门申请中止诉讼时效。
(2)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能否同时主张:
目前裁判倾向,人身侵权(此处指交通事故纠纷)与工伤保险待遇分属两个不同法律关系,当事人有权分别行使权利,但不管是哪种,都是为了填补当事人所受损害,对部分重合的项目例如医疗费、误工费等,不能同时在两个法律关系中获得赔偿,只能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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