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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分红?只要分红就必须交税吗?

股东分红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东在哪些情况可以分红?必须交税吗?快跟小天一起来看下吧!

股东分红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东在什么情况下

可以分红?

“公司给股东分红的条件是什么?”

“我作为没有实缴出资的股东,可以拿到年末分红吗?”

“有限责任制公司如何计算分红?”

“我是小股东,公司也有利润,但从未分红怎么办?”

……

1、公司分红的基本条件

其实,分红情况大多都是固定的。

首先要看章程,章程中约定了股东分红的方式,就按照章程的规定。如果章程没有另有约定,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分红基本条件

1.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公司存在利润,这是盈余分配的前提,也是实质性条件。如果没有利润而强分利润,则是典型的抽逃出资,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分红的最基础条件有两个:

(1)公司当年有利润;

(2)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2.公司股东会议作出分红决定

股东会作出分红决议是股东要求公司分红的另外一个前提条件;公司股东会未作出分红决议,股东不得要求公司分红,即“无分配决议、无分配之诉”。

3.公司股东分红需要交哪些税

(1)自然人股东,取得的分红属于股息红利所得,为个税的20%;

(2)法人公司股东,取得的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

2、可以不给小股东分红吗?

公司对于盈利之后是否分红的问题并没与明确的规定,只有在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连续五年不给股东分利润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

当年公司分红的事项,需要通过股东会 50%以上表决权同意,如果当年有利润,而股东会决议当年不分红,则小股东无法主张分红。

3、有限责任制公司如何分红?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当年有利润的,当年利润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亏损后有剩余的,应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剩余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

那么,如果是个人股东,分红了可以不交税吗?继续往下看。

股东分红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股东分红

必须交税吗?

公司对于个人股东分红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但是有四种情形,却不需要扣缴个税!

1.个人取得符合免征条件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符合免征条件的挂牌公司股票分红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3.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分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分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注意

1、关于第三条,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外籍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只限于两种情况:

一是对外籍人员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二是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人员,从发行该B股或者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外籍个人因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来自中国境内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外籍个人或者其委托扣缴义务人、代理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可按税收协定约定的优惠税率执行。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分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中,在图表7.1中明确,不需要提交证明,直接在申报表中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免税。

股东分红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于第四条,个人从基金公司取得的收入,免个人所得税。但对基金公司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并不免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四条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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