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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案例银行,【以案说险】谨防不法分子以贷款融资名义实施诈骗

以案说险案例银行

【以案说险】

谨防不法分子以贷款融资名义实施诈骗

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升级,不法分子开始将目标转向企业,以“融资贷款”为幌子,诱骗企业交出对公账户网银UKey等关键信息,进而控制账户用于"刷流水"或转移诈骗资金。为防止对公账户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转移电诈资金的工具,邮储银行提醒广大企业客户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及涉嫌违法。

典型案例

2025年3月,鄢陵县支行一网点接到通知,发现某企业账户交易异常并已对账户进行管控,需进一步核实情况。经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核实,该企业发展新业务缺少资金,通过自媒体平台结识自称为“******融资担保公司”的张某,张某称其所在公司具备代理国有银行贷款资格,可协助其通过“刷流水”方式申请获得国有银行大额授信等金融服务,随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添加张某微信,张某在取得法定代表人信任后,诱导其邮寄账户网银UKey,并按张某要求向银行申请提高企业网银交易限额,随后张某操控账户实施诈骗并转移受害人资金。因我行及时采取管控措施,拦截受害者资金25万余元。

以案说险案例银行

不法分子伪造证件冒充某担保公司业务经理骗取法定代表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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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通过微信聊天骗取法定代表人信任获取网银UKey和密码

存在风险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呈现专业化、链条化特征,不法分子常伪装成“信贷中介”,以“提高贷款额度”、“优化征信数据”等话术实施诈骗,要求企业提供网银Ukey、手机SIM卡等账户控制介质,让企业账户沦为转移非法资金的工具。

企业账户如被用于电信诈骗、网络...等违法犯罪资金流转,将面临账户冻结、信用受损等后果,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温馨提示

请通过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官方网站、官方APP等正规途径申请贷款。任何要求“刷流水”“包装资质”的中介机构均涉嫌违法违规,切勿提供账户密码、网银Ukey等支付介质。

企业应落实账户管理主体责任,定期检查账户交易明细,发现可疑交易情况或已发生异常转账,请立即联系账户开户行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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